拿錢去給車行是A男...(樓主應該不在現場)車主名字是B男...(樓主指定B男當車主名字,為何當初不用自己名字???完全一面倒了)討車回來是C男...(B男好朋友)借錢出去是樓主...(機車錢同時看清了A、B男)借錢出去只有一句話意氣相挺...等於這筆錢丟水溝了...期待你的朋友圈還有良心吧...這時候B男和C男可能在笑樓主是傻子了...這告不成的...怎看樓主都沒有拿回機車的權利...1.A男會在警察局承認和你借錢嗎???應該不可能吧;這樣A男等於賠一台機車又要還你錢...2.樓主找人討車...要有辦法打到B男和C男滾出去你的生活圈,不然很快就回頭找你了...但是找人打這兩個混蛋,錢也不便宜阿...3.和父母說一下去找B男父母看看了...4.離開這群朋友圈,錢當做善事了...
小小Ye wrote:四月多時 我借給朋友...(恕刪) 孩子 若借的錢是筆不小的數目 那我想當下就一定要簽借據車子的部分 你基本上已經拿不回來了現在該如何處理1.想辦法請a男還你這筆錢 至於該錄音 或是怎樣 請你自己想吧 反正除了契約 或是有效證據 不然警方法官一律不採證2.當作沒這回事 這3個朋友都不會是真心的 跟自己說 花個幾萬 總比將來花個幾十幾百萬 認清一個人好
平時稱兄道義遇到錢財就各自顧各自的就當錢丟掉了吧,在借人家錢的時後自己就要有準備了老一輩的常在說,要借人家錢就要有拿不會來的準備不然不甘願,不是鬧上警局,要不是就是上了新聞命案現場我的建議同之前的網友講的,先去講講看,如果他不還,就當作看清了這個人這個你要走法律,應該是很難拿回來的,除非你們當時有白紙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