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0751 wrote:11/9號去了高雄忠...(恕刪) 小燈這種小CASS改一下就回來了~~比起樓主這種橘紅色燈我更討厭藍色~下雨天看到藍色方向燈在那閃爍整個就很幹~~曾經在山上下雨天被朋友一路交叉閃下山~從此不再碰方向燈~~~尾燈方向燈LED也是用紅黃色~~
好好的你為什麼要改?改其他的也就罷了,你改了關呼他人安全的裝備幹什麼?馬路不是你一個人用的,方向燈煞車燈不是給你自己看的!如果這種大眾規定大家都不遵守,那要法來幹什麼。靠大家自由解讀嗎?法就是法,叫你不要改還改,就不要責怪警察顏色辨識差。要用路就遵循大家的規範!
我沒記錯定位燈只能黃或白方向燈機車只能黃汽車:1.燈色應為橙色或黃色,但方向燈鄰近淡黃色頭燈者限用橙色,車後之方向燈並得為紅色機車:1、燈色應為橙色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七 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二、機器腳踏車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一) 頭燈:1、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2、燈色可為白色或淡黃色,二燈式左右燈色應一致。3、裝設位置:近光燈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五公尺以上。(二) 尾燈:1、燈色應為紅色,頭燈開啟時,尾燈應同時開啟,且不可單獨熄滅。2、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五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二五公尺以上。(三) 煞車燈:1、燈色應為紅色,亮度應較尾燈明亮。2、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3、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五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二五公尺以上。4、機器腳踏車煞車作用時,煞車燈應為續亮,不得閃爍。(四) 方向燈:1、燈色應為橙色。2、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三五公尺以上。3、閃爍次數每分鐘在六十次以上,一百二十次以下。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之新車型及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之新車應符合本項規定:前方向燈之照明面內緣距二十四公分以上;後方向燈之照明面內緣距十六公分以上。(五) 號牌燈:1、燈色應為白色。2、號牌燈應安裝於車後號牌上方、下方或左右兩側。3、應有適當覆蓋保護且光型應不影響後方來車之行車視野。(六) 後方反光標誌:1、機器腳踏車後方反光標誌反光顏色應為紅色,且不得為三角形。2、反光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九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二五公尺以上。三、車輛因行車安全或特定操作之需,得裝置符合下列規定之輔助燈光與標誌。(七) 機車霧燈:1、前、後霧燈盞數應為一盞或二盞,裝置一盞時基準中心應在中心縱向面上或使照明面內緣距中心縱向面小於○.二五公尺,兩盞時應左右對稱裝設。2、前霧燈限用黃色或淡黃色或白色;後霧燈限用紅色。3、 前霧燈之照明面不得高於近光燈照明面上緣,距地高度應在○.二五公尺以上。後霧燈距地高度應介於○.二五公尺至○.九公尺之間且其基準中心與煞車燈基準中心間距應大於○.一公尺。4、 前霧燈與頭燈不得連動。除非頭燈或前霧燈點亮,否則後霧燈不得點亮,裝置前霧燈時,後霧燈應能單獨熄滅。(八) 機車側方非三角形反光標誌:1、機器腳踏車側方反光標誌反光顏色應為橙色或紅色,且不得為三角形。2、反光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距地高度應介於○.三公尺至一公尺之間,且於正常狀況下須不被駕駛或乘客之衣物遮蔽。(九) 機車輔助煞車燈:1、顏色應為紅色。2、燈具基準中心應在中心縱向面上並高於其他後方燈具。3、應為續亮,不得閃爍。(十) 機車前位置燈:1、燈色應為白色或淡黃色。2、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3、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三五公尺以上。(十一) 機車危險警告燈(hazard warning lamp):除燈光顯示時,左右應同亮外,並不得與其他燈光連動,其餘各項規定與機器腳踏車方向燈規定相同。(十二) 機車晝行燈(daytime running lamp):1、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2、燈色可為白色或淡黃色,二燈式左右燈色應一致。3、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五公尺以上。(十三) 機車停車燈(parking lamp):1、應於車輛靜止時持續點亮不得閃爍。2、燈色在前方者應為白色或淡黃色,在後方者應為紅色。
x20751 wrote:11/9號去了高雄忠...(恕刪) 有改還想申訴? 就算網友說橘色那又如何?網友說橘色申訴就可以過關嗎? 你申訴承辦人員問你有沒改,你敢說沒改嗎? 你說沒改這樣多一條偽證妨礙司法公正,你就有的玩了
這種要申訴,吞下去吧(十)機車前位置燈:1.燈色應為白色或淡黃色。(四)方向燈:1.燈色應為橙色。2.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三五公尺以上。3.閃爍次數每分鐘在六十次以上,一百二十次以下。前面如果是定位燈可刁你顏色(怎麼看都不是淡黃),後面刁你不閃爍怎麼樣都可以罰沒有一樣一張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