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規定的不是 燈泡發光源的型式 而是定 LUX 的上限值 這樣才對吧而不同的燈具 搭配不同 LUX上限值 然後 特殊燈具 魚眼等等因為可以裝載更高LUX 的燈泡 所以需配套 加上光型等等禁用 真的太不合理了 像以前小皿燈泡 不是甚麼 氪氣燈泡 現在都改成 都變成 鹵素燈泡亮度不是也提升很多 怎麼就不算是違法 發光源的改變 跟 改裝不能就直接畫上等號那不是 換個輪胎 都可以算是改裝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