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的....聽了故主錄的音......聽了真的會發火.....以錄音內容就可以告他毀謗.....這覺對足以構成...
是誹謗喔。絕對非覺對。
誹謗罪,所表達的內容是「具體」事項,也就是說所敘述的內容是有真假的,而會因此去影響到當事人在社會上的名譽!如果只是漫罵而未指明任何具體事實,不能算是誹謗。
剛剛聽了他的錄音檔...
如果車主仍存有當初的簡訊
可以告他侮辱,如果成功,視情形有可能可以賠個幾萬元喔~有相當多判例
依我經驗,這種人在當事人面前很跩,一旦在法官面前,絕對乖得像什麼,可以提供錄音檔當物證,法官採不採信另一回事,至少法官對他印象會很差,多少會影響判決。
連人家的父母都牽扯到,且似乎有詛咒意味...
而且如果他有幫人修車營業,可以查他是否有營業許可證之類的東西
反正要搞這種出言不遜的店家,很多方法。
原本不想太理這種商家,但是聽完錄音檔,一整個火上來...
他們部落格的文章,說實在的,根本讓人不敢恭維。
他們拍賣裡,保留法律追述權,拜託...是追訴權好不好....
品質第一!顧客至上!技術保證!...天呀,看起來一整個諷刺!
侮辱屬告訴乃論有時效喔,六個月。
誰叫我大學碰巧在台南,碰巧又是崑山...既然在附近,就關心一下
沒自主權的汽車檢驗員...努力換頭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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