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終於可以不用吸到臭死人的廢氣了
那些人的二行程機車煙冒成那樣
還可以騎得理所當然,真的是很不要臉
牟牟4839 wrote:
支持消滅二行程機車加持
終於可以不用吸到臭死人的廢氣了
那些人的二行程機車煙冒成那樣
還可以騎得理所當然,真的是很不要臉
c1019515 wrote:
若機車用更嚴格法規,不符強迫淘汰違憲,那工廠的排放法規要用當初蓋工廠時的還是現在的?若工廠排放不符現在的標準,改善費用誰出?若工廠不能負擔,是否可以通融繼續經營?因為設備是工廠的財產,按理國家不能強迫它關廠停工,就算它的排放不符合標準嗎?
只要是工廠就有各種法規來規範它,消防、汙水、空汙、廢棄物清運等等的,若都是用以前的法規,那怎麼來規範管理?
樓主以房子耐震係數來比喻,若是以前用的標準是不符合現在標準,那是否要先拆除,問題在於誰說地震來以前的耐震法規房子一定會倒?若不能確定那就不能拆。
而污染排放是馬上看的到,是可以立即測量是否合格,當然就有立場馬上處理。
覺得強制淘汰不妥的人,你們很喜歡在烏賊車後面聞它的白煙廢氣嗎?還是你們看到會過去規勸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