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強制險過期車牌被註銷,現要重新領牌,
查找辦理程序有點不解,要先有強制險才能辦理重新領牌,那是要拿空車去投保強制險嗎?
如果今天把車牽去辦理重新領牌,今天能拿到牌騎回來嗎?
這裡
驗車領牌的概略流程
車輛(無論幾個輪子 - 重機、汽車、卡車、聯結車...)因為逾期未驗車而被監理站註銷牌照時, 重新驗車領牌流程如下:
拔下現有的車牌, 並攜帶行照、車主身份證正本、印章 & 強制保險卡正本(有效期 30 天以上, 很重要!), 以及最重要的 - 錢, 至監理站繳銷舊牌, 並請領臨時牌.
回車輛停放地點掛上臨時牌後, 再將車輛騎/開至監理站繳費驗車、請領新牌
(當然, 也可以選擇把車子載到監理站, 當場領臨時牌後直接去驗車)
Q6:民眾車輛因強保法第51-1條被註銷牌照,要再重新領牌時,是否必須等6個月後才能重新領牌?
A6:強制險註銷無需等6個月後才可以重領。被註銷後就可以重領,無等待時間。
Q7:牌照被註銷後,原牌照是否可以再領回來,還是會換新的牌照號碼?
A7:重新領牌要驗車合格後,再申領換新號碼的牌照,原本的牌照號碼不能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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