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表示醫療費和車資和看護費由強制險給付,機車維修費對方給付。
應車禍公司增加人力,我方工作時間減少薪資每個月都減少1萬多元,那我方該如何計算薪資的短少是否可以請對方賠償。
我方目前症狀還未復原,那我方是否可以請求精神賠償,或還有沒有可以請求對方給付我方的項目。
謝謝!!!!!




s96012022 wrote:
去年12月底發生機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