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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過後提出的賠償

去年12月底發生機車追撞機車的車禍,對方追撞我方車,我方骨折,交通事故表寫對方為保持距離,我方無肇則。
對方表示醫療費和車資和看護費由強制險給付,機車維修費對方給付。
應車禍公司增加人力,我方工作時間減少薪資每個月都減少1萬多元,那我方該如何計算薪資的短少是否可以請對方賠償。
我方目前症狀還未復原,那我方是否可以請求精神賠償,或還有沒有可以請求對方給付我方的項目。
謝謝!!!!!
2019-05-28 1:4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賠償

s96012022 wrote:
去年12月底發生機...(恕刪)


強制險上限是二十萬...
在車禍2年內都可以提出申請
版上有很多車禍處理案例
在搜索打「車禍」就可以了
s96012022 wrote:
去年12月底發生機...(恕刪)


機車相撞有這麼嚴重? lol 很難想像是騎多快! 還得要收驚.
ock101tw wrote:
強制險上限是二十萬....(恕刪)

了解 謝謝
kun429 wrote:
機車相撞有這麼嚴重?...(恕刪)

車禍前才去廟裡收驚拜拜過,騎回家的路上就被追撞哈哈哈哈雖
若確定薪資減少跟車禍有關可以要求對方理賠,但必須由你主動提出相關證明

精神賠償當然也可提出要求對方賠,但這部分通常沒有公定價

談不攏機會很高,最後就得上法院靠第三方判斷
1. 您可以條列出所有希望賠償的項目.

2. 對方通常不會照單給付.

3. 上法院, 法官通常也不會照單判賠. 通常關鍵在於, 你得拿出有力的證據來證明你的損失和這場車禍有直接關係. 若只是寫在紙上無任何證據, 幾乎一定被駁回.

總之, 您就儘管列吧!
皮肉傷都可以要到10萬了
何況骨折 我想如果有影響到工作
20-30萬都在行情內


s96012022 wrote:
去年12月底發生機車...(恕刪)


上班時間內發生的嗎?
公司有薪資單嗎?
樓主有聯絡你家的保險公司嗎?
樓主有保駕駛險嗎?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跟財險嗎?




單一強制險每一事故最高20萬元的傷害醫療費用

強制險中的傷害醫療費用,主要會給付以下4種項目:急救費用、診療費用、接送費用以及看護費用。

1.急救費用:
首先,急救費用是指因救助搜索、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產生的費用,事後可憑收據申請理賠。

2.診療費用:
診療費用是以實支實付為原則,當車禍受害人以全民健保身分就醫,包含掛號費、病房差額、膳食費,以及義肢、義齒或各項醫療材料,都可申請診療費用,只要留意各項費用各有理賠上限。另外,由於多數人會額外投保住院醫療險,因此強制險的診療費用可接受副本申請。

3.接送費用:
第3項可用於申請強制險傷害醫療費用的為接送費用,指的是車禍受害人因為往返門診、轉診或是出院而產生的交通費用。接送費用最高可理賠2萬元,同樣在申請時提供相關收據,例如計程車收據等。

4.看護費用:
最後一項則是看護費用,主要是提供車禍受害人在住院期間,經過合格醫師證明因傷勢必需看護時,每日最高為1,200元,最多理賠30天。若有特別標明車禍受害人必需居家看護時,也可以備齊看護費用收據或看護證明書,向保險公司提出看護費用的申請。特別的是,申請看護費用時並不限制看護人員的身分,無論是專業看護,或者家屬自行照護,都可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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