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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乘機車 買保險怎麼買

最近強制險即將到期,在想要買什麼保險好

強制險+駕駛人傷害險 or 強制險+意外險

請問各位大大騎車買的保險是什麼呢?

有沒有騎車的車友能夠分享一下
2017-07-03 19:5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 保險
強制+第三責任險
基本上就很夠了
夜晨希 wrote:
最近強制險即將到期...(恕刪)
前不久我新買的二手機車保險到期(原車主只有強制險),
我選擇保強制險 & 第三責任險,
自己受傷的問題好解決,況且還有對方的強制險可理賠,
但賠對方的人、車就省不得!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我機車 2017/07月中,將邁入第二年
6月份就已開始在選擇投保新內容保單,第一年買車有贈強制險及整車失竊40000元;
後來自己在新光網路試算並投保相關任意險。

7月開始的保單內容如下 :
1.強制險:(延續買車時所投保的富邦產險公司),並將原任意險也轉換來富邦,
因富邦評價相對高,又有道路救援服務,且在網路試算獲得優惠後,合計價格與新光近乎相同。
任意險內容是:200萬/400萬、(財損40萬)、慰問金5萬

2.車體碰撞險暨整車竊盜險:30000元(新安東京海上產險)
原先並沒考慮這份保單,是後來發現網路試算只有新安東京有失竊險承做,且機車只是第二年又加了碰撞險,算是多增添的選擇,主要是費用還ok,反正竊盜險第三年應該就沒得投保了。

3.任意險(單一事故傷害險):第一年自己投保任意險就有包含這個項目,本來也計畫拿掉這一項,所以投保富邦時就沒有勾選,
不過到後來覺得費用不高,乾脆再補上好了,(但後來發現單獨買此項,沒得折扣的富邦保費遠比新光高),而新安則是不讓我直接單獨投保此項,所以這一項保單是續留於新光產險。


整體來說,雖然分別投保了三家,但彼此應沒有衝突:
1.強制險及任意險的部分,由網評服務最好的富邦來協助,服務與後續處理的相關事宜。
2.車體碰撞及整車失竊險,失竊或車體遇有事故損傷時,(或說錯在於我,車體損壞的修繕則由新安東京負擔)
3.單一事故,自摔非與他人事故,只有對於自己部分的保障,這部份風險就由新光產險來負責。
很多人覺得第三責任險很重要

個人認為只要自己遵守交通規則

會發生車禍,基本上是對方問題,這樣有需要保第三責任險嗎

比較擔心的是很多不守交通規則的人,也有沒保強制險的

這樣駕駛人傷害險 OR 意外險 的用途就出來了

以上是個人看法,不知道對不對


又或者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該有的保障都有了,剩下的交給對方的強制險(在對方有強制險的前提下)

頂多再加保個意外險(此方法需有保單當主約,才可以加保意外險


夜晨希 wrote:
個人認為只要自己遵守交通規則

會發生車禍,基本上是對方問題,這樣有需要保第三責任險嗎


以台灣的法律,除非是靜止時被撞,才『有可能』免責,
否則都有機會被冠上『應注意而未注意』而須負擔部份肇責(即使是被撞),
且有了第三責任險,可委由保險公司的專業人員去幫忙協調賠償事宜,
除了能省下自己的時間,也比較不用擔心被對方亂拗,
更不會因為協調不成而搞的一肚子氣!

您所說的意外險其實就是第三責任險,是用來賠別人的,
而機車的駕駛人傷害險則是『單一交通事故』(如自撞或自摔)才有理賠,
若是和其它車輛發生事故,則由對方強制險(及第三責任險)理賠,
若對方連強制險都沒有,則可申請『政府特別補償基金』(理賠內容同強制險),
政府事後會依肇責向對方代位求償!

所以如果自己騎車很小心,駕駛人傷害險用到的機會反而不高,
反倒是騎車不專心、粗心大意的人比較需要它,
當然,想要多保這一項,給自己多點保障也 OK!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Mystique Hsiao wrote:
以台灣的法律,除非是...(恕刪)


您好,我一直有些疑問....
像我這次有投保所謂,整車失竊&(機車)車體碰撞險,這保單是合併在一起的。

我的問題在於,車體碰撞險這部分,當然要保出險的前提是車與車碰撞,以下幾個假設~
1.是我騎的機車,碰撞到前方的汽機車,而我的機車有所損害!
2.我騎車在路上,被他人的汽機車碰撞,造成車體損害。

Q1: 這兩個情境下,是否都有提出險的條件?還是要看肇事責任為何再定奪?

Q2: 再者假如是我方被他人汽機車碰撞,除了本身的車體碰撞外險有保障外,若對方車輛也有投保第三責任(財損)險,以這樣的情況理論上,若有財損情事,實務上多是怎麼處理?
先說明一個觀念,
車碰車險是屬於車體險,僅負責自己的車損,
第三責任險才是負責車禍對方的人、車,
一般來說,機車的維修費用比較不至於讓人負擔不起(大型重機除外),
所以機車比較少保車體險!


DeNASTARS wrote:
Q1: 這兩個情境下,是否都有提出險的條件?
還是要看肇事責任為何再定奪?


只要發生車禍,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出險,
好處是保險公司可先付錢將您的車修好,
事後再依肇責比例向對方(或其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但除非自己零肇責(向對方全額求償),
否則您的保險係數會提升一級(隔年保費增加),且維持三年!


DeNASTARS wrote:
Q2: 再者假如是我方被他人汽機車碰撞,
除了本身的車體碰撞外險有保障外,若對方車輛也有投保第三責任(財損)險,
以這樣的情況理論上,若有財損情事,實務上多是怎麼處理?


同 Q1,可先用自己的碰撞險修車,
再由保險公司處理代位求償事宜,
否則想等對方保險公司理賠,可能要一、兩個月左右(等待肇責確定),
對方如果沒有第三責任險、又擺爛不理,那就有得拖了!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Mystique Hsiao wrote:
先說明一個觀念,車碰...(恕刪)


感謝您的回答 ; 當時網路試算時,看到該產險公司有(碰撞&失竊險),算是不同於其他公司。

當時所着重的其實是整車失竊險這個項目,但是他們是將這兩項合併投保。

疑惑源自於不大明白實務上的做法,不過經您說明後已有大祇上的了解,感謝您。
新聞出處在此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706/1155685/


台中市一名賴姓男子(38歲)上月18日開車行經向上路五段時,突然從快車道切換至慢車道,後方騎機車的黃姓女子(25歲)連忙向右閃避,結果自撞限速標誌桿,受傷送醫,賴男未下車察看反而離去。警方根據熱心路人提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查出賴男身分並通知他到案說明,賴男辯稱不知情,仍被警方依肇事逃逸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當時賴男開車沿向上路五段快車道往市區方向行駛,行經精科五路口時突然變換車道至慢車道,後方騎機車行駛在慢車道的黃女,見狀往右閃避,結果重心不穩撞上路邊的限速標誌桿,導致黃女受傷倒地,機車則滑行了10多公尺才停住,但賴男竟未下車察看,逕自開車離去。
台中市第四分局交通分隊接獲報案到場時,黃女已被送醫治療,現場一名熱心民眾自稱是報案人,願提供行車記錄器影像,但影像無法清楚辨識肇事車輛的車號,警方正打算擴大清查時,突接獲第一分局西區派出所電話告知,有位熱心民眾表示目睹該起肇事逃逸案,當時有事無法留在現場,但對於肇事駕駛未下車察看感到氣憤,於是忙完後立即到附近派出所提供行車記錄影像,希望助員警及受傷騎士破案。
警方根據兩名熱心民眾提供的畫面,查出肇事駕駛賴男的身分,日前通知他到案說明,賴男供稱不知道因變換車道導致女騎士自摔,對此感到十分抱歉。警方認為,賴男變換車道時未注意後方來車,導致女騎士自撞受傷,肇事後又未下車察看、救援傷者,已觸犯《刑法》肇事逃逸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訊後將他函送法辦。


騎乘機車是皮包鐵,雖然說騎車要注意路況,或者覺得說自摔機會低或應該未必嚴重,但在馬路上會遇到甚麼狀況沒人知道,就像這新聞的例子來說,為了閃避突然轉換車道的汽車而自摔,這樣的自摔(單一事故)保險,仍是派得上用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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