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機車小疑問

向有辦理過報廢手續的各位請教,
前往監理單位報廢車輛時,
已知需攜帶車牌,行照,身分證明文件!
而在辦理過程,也會調閱欲報廢車輛之未繳稅款與罰單資料。

而強制險呢?是否也必須提出是正常繳費期間?
「因為車子很久沒騎,所以強制險並未如期繳納,目前是屬於沒有投保強制險期間」

另問,當辦妥監理單位之報廢程序後,接下來委請環保署車輛回收機構拖吊時,車輛鑰匙是否必須同時附上?

以上 2個小問題,感謝!!
2016-07-03 22:1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 疑問
之前辦理機車報廢是
先拖車後再到監理辦報廢
拖車前先準備 行照、車主證件影本
沒驗排氣建議現去驗,合不合格都可(二行程機車可再申請獎勵金)
強制險的部分和報廢應該沒相關性,若在保險期間還要聯絡保險公司退費
車鑰匙部分直接問回收商比較快都有0800電話可打
假設是二行程機車,先牽去驗排氣才可以聲請環保局補助,不是就不用。
強制險不用,要報廢監理單位不管這個。
你在監理單位後報廢,那裡就有回收業者直接跟他處理
報廢要帶車主身分證、印章,辦的人身分證、印章
車主的銀行帳號影本帶著回收業者用的到(匯到戶頭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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