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檢驗的相關問題

各位大大不好意思打擾
小弟被開臨時檢驗但上面沒寫罰款金額
剛去監理所查也沒有該繳納的罰款
如果這樣的話還會罰錢嗎?
那如果小弟把白色反光片的線剪掉等於說他不會發亮了只是一塊板子
那這樣臨時檢驗會過嗎?
阿再請問一下有裝車廂燈驗車會過嗎?
懇請大大們幫忙解惑不好意思打擾感恩
臨時檢驗的相關問題
2014-07-23 20: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印象中反光片好像只能紅或橘黃色...
而且檢驗單應該有期限...你期限超過沒有驗貨是未合格才會開出罰單...

哈囉你好嗎衷心感謝 wrote:
各位大大不好意思打擾
小弟被開臨時檢驗但上面沒寫罰款金額
剛去監理所查也沒有該繳納的罰款
如果這樣的話還會罰錢嗎?(恕刪)

不用,因為通知單是車輛臨時檢驗通知單(俗稱白單,
但是俗稱紅單的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例外)。
除非樓主不依期限參加臨時檢驗。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5 條第 3 項前段:
公路監理機關於必要時,得實施臨時檢驗。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7 條:
汽車不依限期參加
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
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
發還,逾期六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
經檢驗不合格之汽車,於一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
者,吊扣其牌照。

哈囉你好嗎衷心感謝 wrote:
那如果小弟把白色反光片的線剪掉等於說他不會發亮了只是一塊板子
那這樣臨時檢驗會過嗎?(恕刪)

不能,因為機車的後方反光標誌應為紅色。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39-3 條:
汽車臨時檢驗之標準,依定期檢驗之規定;機車臨時檢驗之標準,依申請
牌照檢驗之規定。

汽車所有人除依規定接受車輛檢驗外,應依原廠規定時間自行實施保養及
檢查。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39-2 條:
機車申請牌照檢驗項目及標準如下:
一、引擎或車身號碼與來歷憑證相符。
二、前後煞車效能合於規定。
三、前後輪左右偏差合於規定。
四、各種喇叭合於規定且不得裝設可發出不同音調之喇叭。

五、各種燈光與標誌應符合附件七規定。
六、車輛型式、顏色與紀錄相符。
七、左右兩側之照後鏡、擋泥板合於規定。
八、各部機件齊全作用正常。
九、不得加掛邊車。

十、小型輕型機車車輛空重(含電池)應在七十公斤以下。
十一、小型輕型機車之輪胎直徑應在三百公釐以上,四百二十公釐以下,
輪胎寬度應在七十五公釐以上,一百公釐以下。
十二、小型輕型機車之超速斷電功能應合於車速超過每小時四十五公里,
電動機電源應能於三秒內自動暫停供電之規定。小型輕型機車之故
障斷電功能應合於控制系統超速訊號輸入線短路或斷路,三秒內電
動機電源應能自動斷電之規定。
十三、車輛尺度應合於第三十八條規定。
大型重型機車定期檢驗之項目及標準依前項申請牌照檢驗規定辦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七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二、機車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六)後方反光標誌:
1.機車後方反光標誌反光顏色應為紅色,
且不得為三角形。
2.反光面距地高在空車 狀態時,上緣應在○.九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二五公尺以上。

哈囉你好嗎衷心感謝 wrote:
阿再請問一下有裝車廂燈驗車會過嗎?
懇請大大們幫忙解惑不好意思打擾感恩(恕刪)

建議樓主暫時移除插頭尤佳。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七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四、非屬前三項所列之燈光,須經主機關核定後,方能裝置。
難得糊塗|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好的謝謝您感恩哦~
翼之死神RF wrote:
印象中反光片好像只能...(恕刪)

神風小黑貓 wrote:
不用,因為通知單是車...(恕刪)

感謝大大那麼詳細的回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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