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機車 都要兩段式 轉彎 我想這規定 是因為安全問題(肉包鐵)才這樣規定 但為何重機就可以直接轉彎不用兩段式轉彎嗎 她不是也是肉包鐵 且速度更快 真是奇怪的法令
還有常常看到汽車道上有禁行機車 那為何機車道上沒有禁行汽車 我立法的人 都沒有考慮到平等權利
他們都可以憑空想向跟推論你會怎樣就可以制定規則....,錯了又死不承認不改
一定要很嚴重了被爆料、甚至要發動連署之類的才會小改
日本的兩段式待轉,學回台灣,官員就懶得分
就乾脆通通都待轉這樣比較簡單省事,日本的是50CC以下才要待轉,其餘比照汽車
但到了台灣就是懶,反正官員又不騎車,(官員OS:乾我鳥事,通通禁止左轉)
到了紅牌,說要比照汽車,結果就變很畸形
變成要停汽車格!@#$%^&, 明明除了一些特殊大型車種機車格進不去以外,其餘都可以機車格停車的
就變成要大材小用,還會被四輪嘴臉亂搞車。
rila0817 wrote:
同一車道上立法不可併行,為此他可以跟汽車一起左轉。
台北市警察機關解釋,只要是從左側超車,沒有不可同道併行的問題
所以汽車硬是從機車的左側擠過去,也不會被罰喔~~(已經有案例,且正式公文回覆...)
rila0817 wrote:
禁行機車〜是因為內側車道速度都比較快,而且機車不能直接左轉所以內側不會有機會去,禁行汽車不是沒有唷,某些路段地板有機車專用或是機車優先,該車道除非汽車是要靠路邊停車,或是從路邊起步,再者要右轉的以外,汽車不得行駛。
如果汽車佔用機車專用道行駛,可以錄影舉發,跟機車行駛內線一樣。
機車優先道的部份,基本上警察不取締,因為取締困難。
汽車行駛時,你如何舉證他不是要停車/右轉 ?
就算被拍照,汽車駕駛只要申訴,說他是要臨時停車,就可以免罰了...
再者,內側道速度較快的部份,一般125的機車,起步加速能力不會輸汽車太多
平面道路限速也都是80公里以下,事實上我也認為該開放禁行機車道給普通重型(50~~249cc)
而50cc以下,可以仿效日本,繼續維持待轉,因為加速能力真的較為低落(註一)。
而最重要的,還是提昇駕駛素質。
應該要嚴加控管駕照,提昇考試難度、以及加強取締"所有"違規。
順便回應一下樓下,台灣有內側車道速限50,外側車道40的案例喔XD
雖然我也只知道一處,真是神奇的規劃XD
http://goo.gl/maps/ffml5
註1.現在新車都是4行程,4行程50cc以及輕量級電動機車加速明顯低落,無可爭議。
菜鳥爸爸進行式
rila0817 wrote:
重機比照汽車是因為排氣量,摩托車排氣量不足所以他們認定加速速度有差吧?
摩托車容易併行,這時候再加上汽車在,事故率應該比較高,可是重機比照汽車,所以同一車道上立法不可併行,為此他可以跟汽車一起左轉。
多車道的平面車道上並沒有禁止並行只有規定要距離左右車輛50公分以上。
不管50cc機車還是500cc機車還是5000cc汽車都適用這個規定。
rila0817 wrote:
禁行機車〜是因為內側車道速度都比較快,
並沒有
台灣普遍道路規劃上,每個車道的速限都一樣。
並沒有那個車道比較快的問題。
有時候甚至會有外側比內側快的情況。
再說,很多道路的速限,對使用最普遍的125cc機車來說是游刃有餘。
rila0817 wrote:
而且機車不能直接左轉所以內側不會有機會去,
你的想法是反的。
機車不能直接左轉是因為機車不能走最內側。
並不是因為機車不能直接左轉而禁止走內側。
台灣對於行車空間的規劃的謊言,在開放大型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後就被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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