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nyaq wrote:報警在去領會要辦一點手續如果車主有看到,就簡單些三天後沒出現車主,我在打電話報警反正丟在那裡已經很久了.(恕刪) 錯了!報警反而對車主是好。通常這種贓車,都是偷來犯案用的,如果這台車已經被警察鎖定,剛好失主跑去遷....之後會被當成嫌犯!報警至少可以確認這台車之前非本人所騎乘,二來警察可以快速調監視器,看是誰偷的,假如是搶案,還可以採集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