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去年12/2 車禍 現在收到傳票

去年12/2 我弟騎車,有駕照,一位騎腳踏車的國中生忽然衝出來
我弟煞不及撞上,有先煞住車頭往旁邊滑後倒車,有撞到沒很嚴重,我弟比較嚴重,後來叫警察來量,也有驗傷,忘記通知保險公司
後來要出來談和解,我弟也受傷,對方好像認為他們沒錯,對方有來連談都不想談...想說算了,沒很嚴重,自己塗牛屎,就不了了之
沒想到今天卻來傳票,是對方去告我弟?
然後目前需要怎麼做?
另外當時我有保第三責任險,事情發生時還在保險時間內,那我要去找當時的保險公司辦出險嗎?目前是沒續保

補充一下
他一次寄兩張傳票,一張是我爸,一張我弟,但是我爸已經不在人世,我弟工作也都是領現金,所以對方要錢打算放給他爛

當時是網路投保
去年12/2 車禍 現在收到傳票


去年12/2 車禍 現在收到傳票
去年12/2 車禍 現在收到傳票
2016-05-26 1:42 發佈
反告回去啊!對方要玩跟他們玩到底看誰吃虧
這種賤人最近很多 ,很會告 。
超賤 !
自從上次朋友經驗,車禍一定叫警察
提告是基本人權
所以收到傳票記得出庭就好

其次你可以準備一下以下資料有利於法院判決
1.初步判定表(交通隊申請)
2.車禍受損清單(物損+人損)
3.當時人、物證

不過目前你也不知道初判怎樣及交通大隊如何畫事故現場
所以能幫的有限

反正你也有驗傷過 你要告他過失傷害也行,就看誰比較閒而已..
最後到法院還是要依照手頭證據下去判.
呵呵呵呵~
對方是希望樓主能提出“誠意”來處理,
而“誠意”是取決於“小朋友”的高度與厚度,與其他都毫無關聯

你說你弟被告,那為何傳票上身份是告訴人呢?

常常歐卡稱 wrote:
去年12/2 我弟...(恕刪)


過失傷害有六個月的期限

趕快反告回去喔

對方在以刑逼民

takajhong wrote:
你說你弟被告,那為...(恕刪)


怪怪的.被人告當然是告訴人呀

怎可能寫告發人呢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