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合理呀!!但合法…條子騎人行道…合法(台北市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天天騎人行道)條子未依規定左轉…也合法(台北市芝山派出所,假日天天違規至誠路左轉仰德大道)條子穿上制服,騎上警車就是天王級了,所有號誌標示一律視而不見…你投訴…他就回:執勤中…唯一解決方法就是:你也去報考…不然…(你咬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