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K wrote:台北市大同區市民高架(恕刪) 會吵的孩子有糖吃,本來就不應該有兩段式迴轉這種規定,只是隨著路愈來愈大條,紅燈秒數愈來愈高,說真的,不要濫發駕照,根本也不需要管那麼多,問題的根本在於雞腿換駕照的揶揄。以前駕照不好考,所以肇事也少;然後不知道哪個王八蛋,開放紅黃牌,沒車的時候騎路中央,白牌有樣學樣,紅黃牌一塞車就鑽,所以每次出車禍都沒人同情,因為駕駛習慣就不好。兩段式迴轉合不合理,說真的不合理,但是因為稅金不同,加上又有補助,所以白牌機車就是命賤,有本事請騎紅黃牌。
a1277034 wrote:取消2段式左轉沒意見取消禁行機車也沒意見但是絕對要先制止機車同車道"行進中"左右邊都可以超越汽車機車於轉彎時超車不然開車直走轉彎都要提防三寶太累了 我從以前就一直贊成,我10000%同意,法規上機車也是汽車機車不得同車道"行進中"左右邊超越汽車但是,汽車也不得同車道"行進中"左右邊超越機車以後出門請早,因為可能一出門就要開始排隊那是多美好的交通景象
bulahe wrote:又浪費社會資源的活動。自以為合法就不會擾民?如果一群人揪來走斑馬線,不給右轉汽機車右轉的時間故意讓它們堵塞,這樣也是對的嗎? 對啊當然對啊 這有什麼好質疑的?民主社會就是這樣啊你有訴求 就告訴大眾啊大眾願意支持你 你拉的到人來抗議是你本事哪裡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