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煌 wrote:無法認同24耐只要有...(恕刪) 我喝酒千杯不醉...酒駕回家後同樣可以上FB po照片...那為何還要處罰酒駕?研究報告就已經告訴你大多數的人不睡覺騎車的反應等同於酒駕...你高興在封閉賽道酒駕當然沒有問題...但是上了一般公路...24耐的騎士和酒駕騎士對於其他人的威脅是一樣的
aa19832006 wrote:安全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定義.美國...只要有安全裝備你想上山下海都可以臺灣.....你有安全裝備也不可以.因為有0.00000001%風險. 1.台灣這些一天到晚說要24耐的小朋友...有幾個有買人身裝備的?還看過天才穿短褲就去24耐的2.上山下海風險是你自己擔...不會拖別人下水...你要在封閉賽道內酒駕24小時...台灣也不會有人限制你...3.重點在公路非賽道...24耐不只是你自己有風險...還非常有機會對傷害其他用路人...這才是重點中的重點...美國的一般公路可以讓你愛怎樣就怎樣嗎? 你舉的出例子來再說吧
说真的24耐我不会鼓掌。如要我鼓掌称赞的要比24耐利害的才行,例如:1。环岛至少要72耐以上的。耐越就。。。我越佩服。(有钱,有闲,真有耐力!!)例如1024耐!!2。不然就,在操场24小时内绕完台湾一圈1000KM的距离。。确保自己和他人安全。。。那我就称你行!!反正你达到 1。不睡,疲劳驾驶。2。钱多想烧油,污染空气。3。想操自己和机车。的"个人热血?的行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