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ore6545 wrot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4條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要自我實現之前...先把駕照考到再說吧...連續八小時就違規了...還24耐勒自我挑戰連續闖紅燈...有很值得推崇嗎? 講那麼多不是有人24耐還出書你這麼懂不會拿著證據去檢舉他喔檢舉成了在上來說還不遲
連續8小時不休息我相信有危險性如A夢大說的 準備 與 事前充分休息抱持安全第一 累了休息 不逞強還是可以完成24耐環島可以獨步 開車 搭車 騎車時間隨喜 只要安全為前提 火車都會出軌 飛機都會出事何必為反對而反對 非常不理性不喜歡機車24耐 就不要餐與討論跟瀏覽文章
24奈不等於酒駕 我並不贊成樓主觀點問題是出在人上面!會不會選擇路線 懂不懂自己的極限 知不知道何時休息這都是24奈要考量的!以環道路線來說路線長度在700~1300公里!完全是看怎麼去跑!以騎乘2小時休息30分鐘時速平均75就可以跑完24奈最短路線!不過一般通常是4~6休息30分鐘~1小時居多!24奈所考量的是事前準備和規劃 車輛檢查 和體力分配!還有懂得放下的覺悟!拿來和酒駕比我覺得很不妥如果是拿路上亂鑽亂騎闖紅燈來比我覺得比較恰當!
小弟不才...為了24耐的理想努力鍛練體力中...為的就是有足夠的體能以應付上路後會遇見的突發狀況也為了24耐...正在規劃出發的時間以及路線,還有休息站的設定我認為...24耐是一種衝動...是一種熱血的理想不老騎士的廣告大家都看過...以他們的年紀...騎乘機車就是一種危險行為了因為年紀大了...反應及處理能力沒年輕人來得快但...人家不也憑著滿腔的熱血...以及充足的行前準備雖然不是24小時環島,但...也達成了高齡騎士環島的理想小弟以為,24小時環島是一種自我挑戰,當然...也不建議沒做好充分準備的人做這項有危險性的活動
daren9527 wrote:小弟不才...為了2...(恕刪) http://tw.news.yahoo.com/%E7%96%B2%E5%8B%9E-%E6%AF%80%E5%85%A8%E5%AE%B6-%E5%8D%97%E6%8A%95%E8%BB%8A%E7%A6%8D2%E6%AD%BB2%E5%82%B7-040000425.html疲勞駕駛..兩死兩重傷...這可還沒有到24小時你還在用你的生命去賭你的記錄嗎?
Qmore6545 wrote:http://tw....(恕刪) 不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而是完成人生的壯舉試想,參與極限運動的人...也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嗎?這樣說好了...最近看到了一項極限運動穿著飛鼠裝,由極高的山頂向下跳...透過身上的裝備進行飛越山谷的運動要這樣做的人...除了事前的準備...還得有200次以上的跳傘經驗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如果您有認真看清楚我的回文從7月到現在...我還沒出發...因為我自覺還沒準備好路線...體能....行前準備...都要再三確認...狀況不佳就上路...那就真的是"準備上路"去了!!
daren9527 wrote:不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而是完成人生的壯舉試想,參與極限運動的人...也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嗎? 極限運動是在封閉賽道...不是一般的公眾道路你喜歡挑戰酒駕...在封閉賽道自己摔死也不會有人管你但是在一般公路...你的危險駕駛行為...除了你自己有可能摔死以外還有可能撞到別人...牽拖無辜的人...這才是我反對24耐的最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