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還能出來再酒駕?還第三次?而且這種連續犯已經不是社會新聞第一件了。這樣移送法辦不就有跟沒有一樣。反正沒錢賠。過失致死六個月以上一年半以下。緩個刑賣個乖。六個月就出來開雞腿的。民事名下沒財產,出來做路邊攤。你也拿我沒辦法。日子一樣爽爽過啊。當過兵嗎?連當兵減免到現在都還要當一年兵。撞死一個人,居然蹲不用一年。難怪這種鳥事會一直重演。taiwan99999 wrote:明明移送法辦了還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