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以人本交通為主的先進...(恕刪) 這是在講什麼根本狗屁不通分三股車流待轉1的機車要是遇到要右轉的汽車或大車請問一下你怎麼分流你不知道因為這種情形台灣已每天上演多少因為要去待轉格的機車卻被右轉的汽車或大車撞上事實上台灣的都市市區速限都在40~60之間機車本來就輕輕鬆鬆跟的上車流也就可以左轉靠內側車道逕行左轉結果台灣搞個內側禁行機車要機車兩段左轉真不知道是那個官員想出來的
結果昨天教士轉PO了一張 當天"可能"參與待轉活動的車友,被大同分局以公共危險罪法辦...靠奇怪 我都不知道什麼時候 待轉可以跟公共危險罪扯上一起? 更! 話都是妳們這些官猿在說,騎士即便在那邊不停待轉 ,他也是符合你們的法規 ....悲哀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