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gai225 wrote:看吧麻木了沒甚麼人...(恕刪) 以前有跟警察單位共事一段時間,基本上酒駕被抓到就是去派出所待一晚上,隔天送地方法院問話問一問,罰款繳一繳,就自由可以繼續酒駕,這樣根本沒人會怕....記得美國那酒駕好像是要坐牢3年還是7年的
酒駕當場扣車掉牌加罰錢 跟 即刻入獄不得易科罰金+減刑0.15以下 罰款6萬 + 關1年0.15~0.25罰款9萬 + 關1.5年0.25以上 罰款15萬 + 關3年累犯抓到一次錢跟刑責X1.5倍這樣不是很好嗎?立法院的那些人就不敢改
84865426 wrote:酒駕當場扣車掉牌加...(恕刪) 罰15萬對立委諸公不算甚麼阿~~但關三年就沒人看到他了阿~~沒看到就像沒政績(雖然一堆看著四年又四年或是甚麼一二十年一直都在的也不知道在做甚麼),當然不會這樣修法阿。更不用說一堆官員議員也要"選民服務"跑攤喝到掛喝到大小聲,你嘛幫幫忙,怎麼會去修這一塊啦,自求多福吧
終極書僮 wrote:酒駕都沒事 機車爭路權罪大惡極因為重機一些老鼠屎,所以一視同仁全部重機禁止上國道,汽車常常酒駕撞死人,全部當個案,也不見汽車被收回路權或是酒駕遭到更嚴厲的懲罰普通重機要求不強制兩段式左轉,消除禁行機車,被說是擾亂社會,待轉加剝奪路權是對騎士安全著想,酒駕常常撞死機車騎士,真的為騎士安全著想,早就修法修到讓大家不敢酒駕,保護騎士根本是笑話 酒駕沒事? 騎機車就不會酒駕?酒駕的處罰 比 機車沒兩段式左轉 和 重機上高速公路 嚴重多了!你如果不怕罰,可以不要兩段式左轉,可以騎重機上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