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資深警員"常見重機騎士並排,我不禁想問你在路上看到機車其是併排怎麼都不抱怨?中華民國沒有哪一套法規允許小型速可達可以鑽車阿,就算之前的判決也只說機車跟機車之間併排因為機車本身的車體所以不罰,那都市裡一堆汽車停紅燈時,機車一直鑽應該叫併排了吧? 怎麼不抓? 執法有難度嗎? 不就站在等紅燈區後面一點就可以拍了? 再來,重機併排有抓過嗎? 常見嗎? 你不抓就沒有警示的功用,就像台北市的違規停車,"勸導取代違規"這條真的害死很多人,很多人都想說先違停,反正有違規警察不會一開始就開單,真的好爽,被妳們這些違停車輛擋道的機車,騎上禁行機車道被照到就罰,怎麼差那麼多???說尤其是市區的各大路段層出不窮的違規停車,有的甚至外線車道都被當成臨時停車場,這些"高階資深警員"都沒看到嗎? 我看葉少爺、殷少爺的是發生時怎麼都沒人說要取消汽車路權? 還是只是因為你們這些人其中也有開車的,所以才不會喊著要取消汽車路權,但因為妳們不騎重機,所以重機有路權或沒有對你們沒差? 我自己開車也騎車,在都市開車真的很痛苦,就算我開的只是一台1.0L的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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