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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待轉說掛就掛,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待轉大富翁」塔城鄭州場尖峰時段開轉!

參與活動的大家辛苦了
維持秩序的員警也辛苦了
期待台灣交通可以慢慢進步
不擾民還辦個鵰?腦袋還好嗎?
你設計不良壓力測試過不了你會換個方法阿Q完交件?
RICK wrote:
台北市大同區市民高架...(恕刪)

支持

順便取消待轉跟跟禁行機車

且只要跟得上車流

也支持上快速或高速公路


歐美都路權平等了

只有台灣交通落後

可以趕快跟上嗎
JasonStock wrote:
很多人都說機車是交通(恕刪)


他們頭腦很簡單啦,可能還以為一台125只要3、4萬塊吧
他們意思是買不起汽車就不要上路
殊不知就是因為養車太浪費錢與時間大家才想選擇機車代步
那些四輪嘴臉真的很噁心

蛤!?天氣這麼熱還騎機車?
蛤!?天氣這麼冷還騎機車?
蛤!?太陽這麼大還騎機車?
蛤!?雨下這麼大還騎機車?
蛤!?肉包鐵這麼危險還騎機車?

然後愛開車又愛抱怨路上車多,頭腦真有夠簡單的
多是些自以為是的花瓶與包莖肥宅
RICK wrote:
機慢車兩段式左轉,又稱為待轉,從民國 88 年全面「強制」實行至今,依然在全台落實中,強制的機慢車兩段式左轉是全球非常少見的道路規劃與設計,因為以人本交通為主的先進國家早意識到這樣的做法會造成用路人的事故傷亡,所以僅剩下部分東南亞地區要求小排氣量的摩托車進行車種分流與強制兩段式左轉/右轉等政策;國內近年來交通意識抬頭,許多人發現國內的交通並不是像政府機關單位說得這麼安全,所以爭取路權,適當的開放,並且不強制部分可能會影響生命安全以及寶貴時間的規定,就成為路權爭取團體的目標。

以人本交通為主的先進國家早意識到這樣的做法會造成用路人的事故傷亡?
完全看不懂在說什麼 ?
以"人"為本和 機車這個載具有什麼關係? 載具又不是人 ?
是人在使用道路 , 不是 那一台車 在 使用道路 ?
載具只是用來運送人 , 讓人能由A點運送到B點 , 不是那一台載具從工廠被製造出來 ? 就擁有天賦路權 ?
看不到 那一點 是爭取 路權 ?
所謂的"路權" Vorfahrt (Right of Way) 為使用道路的權利分配 ← 路口公眾的法益
是爭取公眾的法益嗎 ?
這個路口 "切割" 成好幾個部份 , 分配誰去使用那一個部份
這個路口的使用時間, 也 "切割" 成好幾個部份 , 分配誰去使用那一段時間

含義不是只有 "使用權利" 的通行權 , 路權 還有必須"分配",有 (共享) ,禮讓 的意義
因為道路是共用的 , 公家用, 法律必須分配/指定/排序 每一台車的使用空間 , 每台車只"分配"到一部份道路空間的使用權利 及 一部份道路使用時間的權利
而且 , 路權可以取得也會喪失 , 並非 永久持有
"路權"是輪替的 , 是所有用路人輪流 使用道路
輪到誰使用 , 誰就有路權

所以爭取路權,適當的開放 ? 是在說什麼?完全看不懂
道路是公用 , 大家一起使用, 所以法律會 分配 那一台車 去走那一個車道
路權來自於法規 , 得到法律之授權
法律會劃定並分配 每台車或人 使用道路的範圍 , 使用道路的時機 , 使用道路的前後優先次序, 各自行駛於法定範圍內 , 井水不犯河水。
法律不讓左轉嗎 ? 沒有 !
這只是 左轉機車 分段為二次直行,停等後再左轉, 左轉汽車先行左轉 , 都可以左轉
但一起轉是先造成車流交織 , 只是 擾動到車流 ,增加碰撞 的機率
"路權"只是先行後行 , 完全不影響 機車 左轉的權利 !
根本沒有禁止左轉 , 何來什麼 所以爭取路權,適當的開放 ? 在說什麼?
先行 後行 就是 預做"分流" , 以第四空間的『時間』來隔開雙方
大禹治水, 是用疏導,疏導分流 ,不增加車輛密度 。
禹的父親鯀治水,是用障水法,也就是在岸邊設置河堤,想要在固定的河道範圍內,容納更多的水,但水卻越淹越高,歷時九年未能平息洪水災禍。
是禹的方法對?還是鯀的方法對? 不必現代的交通統計,「渋滞学」,數千年前的古人,就有明白的例證了!

因為道路 空間有限 , 又因為車流是一種"波動" ,波的傳遞, 必須要 "分配"使用範圍, 才能避免 "波動"引發車流擾動甚至"碰撞"
這個"位置" 是分配給所有的車 ,除了分配 使用 三度空間 的長寬高的道路空間 , 還有 分配 第四空間的使用"時間"
這橫向(3)左轉 (2)直行(1) 待轉 三股車流 都是綠燈 , 每一台車的位置 若不依分配行駛 , 就是引發 碰撞
在綠燈之下 , 分配成三股車流

道路空間有限 , 設計本來就有上限 , 所有的道路都沒有辦法 負荷超出容量的車流
停等二段左轉 ,這本意是在分流
先行 後行 就是 預做"分流" , 以第四空間的『時間』來隔開雙方
大禹治水, 是用疏導,疏導分流 ,不增加車輛密度 。
禹的父親鯀治水,是用障水法,也就是在岸邊設置河堤,想要在固定的河道範圍內,容納更多的水,但水卻越淹越高,歷時九年未能平息洪水災禍。
是禹的方法對?還是鯀的方法對? 不必現代的交通統計,「渋滞学」,數千年前的古人,就有明白的例證了!

而且, 路權 不是絕對 , 相對優位 誰先誰後? 是會改變的
路權 優位 : 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標線) < 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標誌) < 應遵守燈光號誌 < 交通指揮人員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

路權 優位 : 交通指揮人員 > 燈光號誌
紅綠燈只是代表路權 , "路權" 優位原則是 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
這次有 警察 在現場指揮 , 那麼 就優先於 燈光號誌 的綠燈 , 也優先於二段左轉標誌 , 交通指揮人員指揮直接左轉, 那就直接左轉了, 不知道 是 爭取什麼路權 ??

圖片引用來自 https://www.123fahrschule.de/

路權(先行權Vorfahrt)次序 : 左讓右 ; 我車和自行車"在路口"有路線上的衝突, 轉彎車讓直行車 , 因此自行車有先行權,
原本應該, 自行車(最右邊) 先 → 我車其次 →綠車最後
但是, 綠車旁有 停有 垃圾車 在收垃圾 , 我車轉過路口也無法進入, 會堵塞在路口中央, 因此我車必須放棄"先行權(路權)" , 讓綠車先行
道路是公用, 路權是輪替 擁有 , 路權 不是 永久持有

實在看不懂這樣 不顧分流 硬要擠在一起 是在爭什麼 不存在的"路權"?
完全誤解 路權
這跟大貨車去堵機場連通道一樣可惡,反正到最後只要扛起我是爭取自己的權益的大旗就好,那汽車燃料稅牌照稅貨物稅是不是能比照辦理。
herblee wrote:
以人本交通為主的先進(恕刪)

這麼會講怎麼沒劃到右轉車流
什麼分流狗屁 全球獨步
jack110081 wrote:
你遇到的這個是左轉未(恕刪)
 
 
你遇到的這個是左轉未先靠左的機車,這種會違規的駕駛人應該是要用罰單來處罰,而不是用禁止機車直接左轉來進行管理,這樣不就剝奪了守法懂得左轉靠左的機車駕駛的權利了嗎? 就像是今天路上滿滿的違停汽車,政府不是只會對那些違規的駕駛開罰單,而不會一個政策下來說禁止汽車上路來避免違規停車。
 
 
違規的人是該收到處罰 但是一直有違規的出現市府就該考量到規範跟設計是否有問題來調整
今天會把那邊改成不能直接左轉應該是考量到車流量跟事故的發生率來做調整
就像在往西的下一個路口的西寧南路就改成不用強制兩段式 因該考量到要上忠孝橋的機車車流太大
就開放直接左轉
 
就像某些路段一直有超速車禍狀況 就會架設照相機 甚至是紅綠燈來管制 除了維護正常駕駛人權利
也維護其他用路人權利
 
也像你說的違停汽車問題 除了開立罰單以外 ~也會考慮來設立紅線全線禁止停車 
來源; https://www.bote.gov.taipei/cp.aspx?n=9701958ED38A3052  常見問題編號3
我看圖片上的警察在那掛違法行為的牌是指
待轉的是違法舉動嗎?
尖峰時候車多待轉就是違法行為
車少待轉就不是違法行為嗎?
所以尖峰時候就能直接轉過去就是正常行為是吧?

我覺得還是設立靠右左轉區就能解決待轉區的車流量
要不然就是設立靠左左轉區
honfu wrote:
我講的這個路段, 我(恕刪)


開車暴走就是常態阿
不然怎麼會常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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