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經常騎車跑山的朋友一定都知道
除了汽機車族群跑山外
另一種常出現的族群就是追焦手
這幾天有位追焦手於社團PO出一張紅單
在山道路邊追焦拍照
卻被當地警方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2條第9款
九、未經許可在道路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
而開罰一張紅單
想請教各位先進大大
1.警察以此條例開罰是否合理??
當地警察主張,路邊拍攝追焦照片屬於第九款裡面所提到的
"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
因此開出罰單
這條法條是否適用在此處??
2.承1.
如果此法條適用
那是否也意味者以後如果我在路邊要自拍
亦或者是路邊看到風景美麗想拍照留念
還要經過當地警方允許才能拍照
否則會被開紅單?
畢竟被北宜或是在台灣其他山道上
也沒聽說過追焦被警察開單的
(又或者是此法條開罰早行之有年,只是在下孤陋寡聞呢??)
且追焦手皆處於安全位置並無影響或阻礙交通之情況
請各位理性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