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是凱旋路由東向西行駛,
當時我行駛的路段是綠燈,
對方是紅燈,
我在還未接近他時就有看見他一直前進,
我那時心想他是要紅燈左轉,
我就沒太理他了
(那路口有四個車站,我騎比較靠汽車道的機車道內),
(他騎比較靠近人行道那一側)
後來他越來越接近我時,
我就為了閃避他,
往左邊偏一下,
之後就自摔了,
我時速大約50左右,對方20,
當時有義交看見此情況,
幫我報警,也跟對方說怎麼闖紅燈呢?
這樣,之後對方跟我說妹妹你不是要上班嗎?
那你趕快去上班,
車子我會幫你付維修的錢,
我就回應他說,
也要等警察來才行,
後來警察來了,
警察問他,
他就說他看橋下的燈號,
警察也跟他說你要看要看你頭上那個燈號或是橋上的燈號,但是他沒承認他闖紅燈,
所以警察無法寫在筆錄上。


我有受傷是挫傷跟小擦傷,對方都沒有打電話來慰問,
之後我有打電話給他,問他要如何處理,他說他有沒闖紅燈,那路口監視器,警察當時是說請我去一心派出所調,
但重點是根本沒有拍得到的畫面,我跑了好幾間警察局詢問,都說那路口沒有監視器,不過我卻在交通局網站(路口cctv路口影像裡面卻有可以拍得到的畫面)當我找到可以調這個監視器時已經來不及了(超過15天)
初判表出來上方寫雙方車輛未碰撞駕駛行為與本結果是否有具相當有因果關係待鑑定,因為對方一直覺得自己沒錯,那我是不是該去車鑑會鑑定呢?
#有間派出所的警察有說,我的路權比較大
我有請警察幫我聯絡那義交,不過他似乎怕事所以不幫。
麻煩各位大大幫幫忙,教我如何處理這件事,
第一次出車禍,所以很多不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