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080呢?只估鈑烤價錢!就要扣錢?我以前整台車撞爛 拖去車廠放了一個星期 等維修報價!後來報價出來後 唉!還是不俢好了整台賣給其他車廠 也沒扣錢!會不會是有相關備料的問題 還是其他呢?你去獅子博士那篇 貼一下 所謂的電話回覆內容給博士 !看看有沒有幫助!
我猜應該是跨月份報帳的問題!但是應該還是可以處理的吧!我曾經在x坤買了個東西 保固內一直在壞送修到我都煩死了.....最後x坤要我把發票拿回去退錢給我....那個都跨年了呢.......阿力 我還是建議你在獅博士那篇跟他討論一下!在這邊討論他也看不到去那篇問至少可以知道 這是公司政策 還是執行人員的便宜行事!
yxh120 wrote:確認了,完全沒有備料的問題,反正就是不是很想把錢還回來的感覺感覺上080也是打去內湖...似乎是沒用的~受不了~我知道公司入帳後要拿出來是比較麻煩但也不是完全沒辦法只是看收帳人的態度罷了~ yxh120大大您好:我跟0800顧關中心調查記錄,他們沒有接到您的來電,請您明鑑。經本公司與內湖鉅獅查詢,您與A小姐因發生事故後於二月七日到內湖廠檢驗準備執行維修。在您們離去前A小姐先對維修事項預付6700的款項。由於這關係到侵權行為與損害責任,要請您與A小姐一起回廠辦理退費,並準備發票與私章與承諾書,承諾書上必須承諾您與A小姐之間的任何法律糾紛與鉅獅內湖廠並沒有任何關係。謝謝您
獅博士您好:這件事還沒有打去080沒錯,我上面寫:『感覺上』都是打回內湖廠所以覺的沒必要打,所以我是沒撥打的。我與A小姐的事故,至寶嘉做維修估價,我們的協議是在車廠做估價後,A小姐將支付維修費用給我,寶嘉也是我指定的,和解書是我與A小姐簽訂,中間沒有寶嘉做判斷第三方簽名認可,這並不如同您說的侵權,寶嘉的角色只是估價單位,警方給我們雙方的和解書,裡面沒有寶嘉,為什麼因為我們先付費,退錢回來變成要接受多種要求呢?1. 2月收的帳/3月退的帳款,造成退費困難2. 退費僅退8成3.如今要求我們帶私章、承諾書才全額退費我想一個事件,不該有三種說法才對。我本來救願意在寶嘉維修(地理條件佳),只是我不希望因為我改變心意(時間問題),就遭遇刁難,這是感覺問題,不是法律的問題。因為我們事故雙方都缺乏事故經驗,所以才會在車子都還沒開始修,就先拿錢出來給寶嘉。從頭拿錢出來開始就已經是錯誤了。
yxh120 wrote:獅博士您好:這件事還...(恕刪) yxh120大大您好:寶嘉聯合是總代理,幫您估價的是鉅獅內湖廠,所有保養廠運作是獨立的。所有的客訴我們都會與經銷商溝通協調,並會盡力達到大家滿意的結果。就法律上來講,鉅獅是收了A小姐的委託幫您把車修好。鉅獅對您的責任就是幫您把車修好。如果鉅獅沒把車修好,而把A小姐所交給鉅獅的款項轉交給您,如果沒有經過A小姐同意,鉅獅可能就會有法律問題。1.的確會造成鉅獅行政與稅務上的困擾,因為鉅獅的稅已經申報。2.這是鉅獅認為他們需要酌收所有相關行政作業的費用。經過我們代您溝通,鉅獅也同意自行吸收所有不便。但是需要經過A小姐的同意,鉅獅便可以全額退費。3.這整個事情我們沒有要從中圖謀任何不合理的利潤,您的改變心意我們也沒有準備收取您任何行政手續費用。但是在法律上我們必需保護自己,畢竟就法律層面而言,鉅獅是收了A小姐的錢,負責幫您把車修好。如果因此增加您的困擾,也請您體諒。
獅博士你好:若法律上的關係如您所言,發票等收據,A小姐為何完全沒有收取呢?為何鉅獅收取A小姐金錢卻沒有給『付費者-A小姐』任何的收款憑據?如果鉅獅認為是承諾,應該要登記付費者資料明細。事實上,被登記者是本人、領取收據明細者,也是本人,本人對鉅獅是消費者,A小姐與本人是法律義務關係人,鉅獅與A小姐並無直接法律連帶關係。再聲明一次,鉅獅並不是收取A小姐工資,是收取本人工資。因為站在鉅獅的立場,真正的付費者是本人,所以以上收據明細皆由本人接收,而不是交給A小姐,在當時,鉅獅應該很清楚其的角色,而不是在要求退費時,對其角色改變解釋。如果營業所門口有攝錄影設備,可以還原現場,或許現在沒有糾紛:當時A小姐拿七千塊交給我找錢,我身上恰巧沒有鈔票找,所以我跟他拿給鉅獅的那位先生找零,這就是為何我們還沒有修車卻付費的主因。(我們有共識,我當天無法做維修,我在趕時間,連交通隊都有錄音)鉅獅若因此解釋成是收取A小姐的錢,我想這真的是鉅獅誤會了。請尊重我們雙方是有和解書的。最後祝寶嘉生意興隆,308SW熱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