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屢修不復的情況,才有機會以「重大瑕疵」聲請解約。
依照上次TOYOTA SURF車主的經驗,漏水修四次修不好,
得到建議如下:
「消基會義務律師楊盤江與行政院消保官吳政學皆認為,消保法令雖載有汽車買賣解約換車的「重大瑕疵」項目,但可解約情況並非僅限於此,以此案為例,車門漏水,除非「永遠不洗車」,否則必造成不便,漏水也可能「損害車身內裝」,依《民法》354條「物之瑕疵擔保」可視為是「效能上重大瑕疵」,業者若無法修復,消費者可要求解約。
因此,吳消保官建議紀小姐,她若只是要求換車,可嘗試與業者進行協商,但業者應會要她負擔折舊損失。如果她想要解約,可先發存證函要求業者「限期」或「限次」修復,若業者修復無效或拒絕處理,她可依《民法》354條提出告訴,爭取她的權益。 」
2. 問題解決後上來說一下問題點吧,搞不好只是很單純的原因
3. 我很了解買新車遇到這種事會很不滿。但是這樣叫瑕疵品,那麼一堆新車要填海了
mikeshih wrote:
這位大大說的也是,之...(恕刪)
小弟覺得...各種車都會出毛病沒錯...但是新車第一天就積水會不會太奇怪了些...況且樓主
是過年前剛牽...這段期間天氣超冷...樓主的壓縮機應該運作時間不多才是(除非樓主從北極
來...空調開16度)...因此不大可能是冷氣排水孔堵塞...應該是其他原因...至於換車...我想這
是種KIMOCHI問題...今天如果樓主買來開了幾個月才這樣...可歸咎於零件耐用度問題...換
新車的確有點太過...可是才一天就積水...任誰都會無法接受...講誇張一點...有人能接受一台
泡過水或積過水滲過水...整理好才賣給你的"新車"嗎...小弟個人是無法接受的...(當然不是
說這台車一定有發生過以上問題...希望大家別誤會)...希望樓主這件事情能圓滿解決...記得
跟大家PO處裡結果為何...
什麼人能升到高位, 就代表這間公司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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