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中華民國籍)明年想去美國看她89歲的媽媽(領有美國籍)。
早期須辦美國簽證時,靠觀光簽證是可以在美國境內待6個月。
但現在免簽後,好像只能夠待3個月。有什麼方法能夠將時間延長至6個月嗎?
謝謝!
jackc00 wrote:
我母親(中華民國籍)明年想去美國看她89歲的媽媽(領有美國籍)。
早期須辦美國簽證時,靠觀光簽證是可以在美國境內待6個月。
但現在免簽後,好像只能夠待3個月。
更確切地說,免簽證只能夠待90天(不是3個月),不可能延長至6個月。
http://www.ait.org.tw/zh/vwp.html
VWP允許來自38個參與國符合資格的旅客,無須申請美簽即可前往美國洽商或觀光(B簽證之旅行目的)並可停留達90天。惟停留天數不得延長...
jackc00 wrote:有什麼方法能夠將時間延長至6個月嗎?
謝謝!
有,只有申請觀光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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