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visc wrote:真的事好驚彩為什麼不...(恕刪) 拍街景就算了。若是路上看到特別的車或房子就亂拍,被不明就裡的主人看到就不免爭執。之前有版友還遇過黑道咧!至於人。日前日本通過一項法律。內容是,非經得本人同意,禁止拍攝他人人像。這也是保護智產的一種。所以常看很多節目或報章雜誌,非主角其他的人跟景都會以馬賽克遮掩。若你在路上拍攝人像,他們是有權向您索取費用的。(最衰的是被當成癡漢抓到警察局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