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這著作權的問題

今天報載,著作權要修法,以後既使是在公園運動用的音樂也要納入。
我們是群退休的人,每天早上在公園內作早操或跳舞,當然會用到
音樂,但我們是不營利的。
請問有沒大大可以協助以下問題:
1.是否可以修改音樂,改節拍,可以嗎?或是改什麼東西可以避開?
2.就算要繳權利金,要怎麼繳?有那麼多的不同唱片公司?
3.是否播放原版的就沒問題?但不可能每放次音樂就換次CD,
可否錄張合集,這也算重製嗎?
總之,這項法律要如何讓人能遵守,又合理的給人有機會去
避開不營利的費用?
2016-01-14 11:02 發佈
不要杞人憂天啦,擔心啥!
保智大隊才不會無聊到公園去抓你們的音樂,頂多去抓抓營業場所撥的音樂,法令不外乎人情
Barbooboo wrote:
今天報載,著作權要修...(恕刪)
要小心的對象是 公司的工讀生
Barbooboo wrote:
今天報載,著作權要...(恕刪)

Barbooboo wrote:
今天報載,著作權要...(恕刪)


沒有營業用途應該不會被抓吧?

主要是餐館咖啡店那些
1.自己作詞作曲就能避開
作者死亡五十年以上的也能避開
改節拍,重編曲算是重製的一種
外國歌曲,臺灣沒代理的應該不會抓

2.等被抓了就知道要繳給誰了
或是到公播授權公司買授權
不然打電話去唱片行問也可以

3.原版不等於公播版
錄合集算重製
在公園的那些要怎麼抓阿?當現行犯帶回警局嗎?
Barbooboo wrote:
今天報載,著作權要...(恕刪)




所以還是一樣 看唱片公司爽不爽, 不爽他們就派人來要錢..

但少了刑事, 好啊..
Barbooboo wrote:
今天報載,著作權要修法,以後既使是在公園運動用的音樂也要納入。
我們是群退休的人,每天早上在公園內作早操或跳舞,當然會用到
音樂,但我們是不營利的。...(恕刪)


大大過慮了
請參考#4f大連結
這部分修法是放寬
原來的規定是6個月以下刑責的
您該擔心的是現在在公園常態公開播放音樂會被抓去關
而不是新法過關後抓到被罰款才對

真有心要執法的話
或許可以考慮藍芽或無線耳機代替公開廣播
比較不會影響其他公園使用人
也不用擔心刑責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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