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台中購買耳機經驗, 弘達一店.

有關我昨日發表的貼文、首先真心感謝各位網友反應熱烈。我達到了我發文的目的了:了解了台灣第一大3C論壇會員的想法,且讓這個事件得到注意。

有關事件的結果,我把後續發展分享給各位。 也替弘達"消毒"(這是許先生的用詞,我自己認為是分享事件與各人想法)。

今天弘達與代理商都打來多次關心、了解、道歉。 弘達表示耳機封條會掉是因為它本來就很脆弱,
但他們店裡覺對不會去拆、或是販賣試聽過的耳機。不過有這疏忽他希望能換新的一盒給我,另外送我贈品。
代理商的業務代表是表示並未聽過有封條會在非人為因素下脫落, 當然說這句話不是不相信弘達.
但我有反應給台灣Sennhieser代理商, 這是他們的回復; 而且很多人不是說要追究真相, 這也許可以當作參考. 另外代理商也說一定會換新的給我, 讓我有這樣的疑慮也很抱歉.
我在弘達打來關心的語氣中聽到誠懇,與服務的心。 所以我也不再認為弘達一店是沒良心的店家,糟糕的店家。也會推薦本來想去My Ear 的朋也許以考慮去弘達,因為好停車( 比起My Ear )、有舒服椅子坐。
但在上一篇文中提到的他賣拆封過的耳機, 或者我們說封條脫落的耳己給我. 這卻是事實, 我不可能說他沒有; "消毒"的話也不是這麼消的, 不然上一篇我就真的變成毀謗文. 所以在我相信弘達的解釋下, 我改變我對他的個人看法.

另外對01上面多位網友等者看好戲, 很抱歉讓妳們失望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是個人的一些對這次發文的想法, 跟弘達一點關西也沒有. 分享給各位網友, 這是我第一次發文也會是最後一次. 因為我發現跟我預想的蠻接近的, 記得大學辯論社有次比賽題目是"台灣適不適合陪審團制度".
賽後對方指導老師跑來跟我說台灣目前的普遍程度還不夠, 其實不太適合(他們當時抽到主張適合)

1. 為什用傳簡訊, 不用打電話的? 因為簡訊比起電話要當證據的話更適合, 會留下比較可信的紀錄.
我只有通知對方的義務, 問題是要由對方來解決的, 不是我. 會不會多呎一舉呢? 你要怎麼想,
我當然也改變不了你.

2. 這篇文章為什麼會出現呢? 很多網友以為我是想說在這PO文, 可以解決問題?
說了那麼多次我是想分享, 真要解決問題是上01發文? 怎麼這麼愛揣測他人
行為呢? 這可能我小腦袋也想不透, 不過上來取暖? 尋求認同? 我真的覺得很可笑,
還是某些01網友真的會上這裡來互相安慰??

3. 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點, 也最希望大家懂的論點. 很多人說沒檢查是我的責任, 我覺得真的是錯的離譜.
也許多位先生/小姐真的是停留在消位者權益不強的年代, 或者是習慣把委屈往自己肚子裡吞.
你們提的論點, 也許是在當下可以解決或避免糾紛的產生. 但你們真的有好好想過這些話所代表的立
場嗎?? 販售者有沒有義務主動提供完好無缺的商品給客人? 這答案是非常肯定的! 更何況他所販賣的
產品製造商透過製造封條的動作, 表明了是想給顧客這樣的感覺. 身為正規經銷商的店家沒有做到,
對所販賣的品牌責任心真的有待加強. 這是某總程度的不負責, 更是對品牌的不尊重. 所以今天感覺
代理商比我還重視這問題, 台灣Sennhiezer很值得推薦.
我想很多網友可能不是做買賣或服務業的工作, 你們可能真的不懂我想表達的. 我當製造業的國貿業務
多年, 出國close掉的數目不少. 現今環境不論是大到原物料大宗採購, 小到零售業. 如果不是
主動給客戶最好的(或至少讓他認為是最好的), 你要怎麼生存? 那是不被認同的, 會被自然淘
汰的. 討論中有位我認為非常沒水準, 喜歡用粗話當語助詞的網友. 其實我認為這種人很可憐, 因在
傳統產業的我老闆也是類似的態度. 你們並沒有跟上時代的潮流, 很快的會被淘汰; 更可悲的是妳們還
不知道為什麼, 不過也許真的失敗的時候會突然驚覺也不一定. 還有一位老大說我不懂保固的意義,
我覺得真的是更可笑了! 我想你可能更不懂保固後面, 那些廠牌代表的自信與責任. 不過也不怪你就
是了, 台灣社會很多連賣的人都不懂了.很多事情台灣廠商, 或代理商當只看到表面的因果與"解決道"
真正的精神與氣度一點也沒有. 另外弘達許先生, 你如果有看到這邊的話. 我建議你, 很多負面網路文
張固然對你很傷, 但很多事件的對錯雖然有待商榷. 但為什麼會發生呢? 這個我們做服務業的要非常注
意! 我認為消費者的行為不是挑對的買, 是挑感覺好的, 有好處的買. 不論實質對錯, 不這麼做
事會被淘汰的, 這跟事件實質對錯一點關西也沒有. 所以你說希望我幫你消毒我做了, 但你說自己上來
沒有用. 在對你負面聲浪也不少的情形下, 盡然在意,何不表達一下?

4. 很多人說店家會告我, 我真的不懂. 你是認為我說謊, 散步不實謠言? 還是弘達會做偽證來告我?
我刪文不是怕, 是覺得對牛彈琴!!

最後我錯別字很多這見事, 看的不舒服的話先跟你們道歉. 小時候不住台灣, 中文後來才學的真的很抱歉.
我女朋友也常提醒我.

2012-03-08 4:2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台中 耳機經驗
看了後只能搖搖頭
一開始簡訊單向溝通就來取暖就錯了

打電話雙向溝通無交集才來取暖就比較好
取暖文傷殺力很大(殺人也傷己)

頭香
以下是發生事情經過:
123Ginny大大 3月6日前來店內原先想購買AKG K430.試聽試戴之後發現不喜歡.接著幫他介紹聲海PX200II跟PX100II之後.因為PX100II在一店只有全新未拆封的.故而先請客人試戴試聽了PX200II之後.123大大喜歡其佩帶感加上考慮預算價位問題.選購了PX100II耳機.回去時發現PX100II外包裝下面有一個封條已經掉落(此封條會因為貨物寄送途中擠壓或是勾到就容易掉落.因為它是膠帶粘的).故而誤以為耳機已經拆封.於當晚11點17分傳了簡訊給我.因為當下已經過了營業時間.已經休息了故而未發現.3月7日早上9點20分發現有簡訊後立即回電詢問對方情形.聽完敘述後也告知其購買的耳機確定是全新品.但顧其觀感也承諾會為123Ginny大大直接免費更換一組封條完整的PX100II...對方也說好..直到10點回到店內上班後才知道123Ginny大大於凌晨2點多時上網發了些文章..針對這件事情.我首先要說.我們的確有疏失.沒發現到上架的產品有耳機的封膠帶掉落了還上架.造成123GINNY大大觀感不好.因此第一時間知道後我也承諾會更換新品給123GINNY大大.另外會加送個小贈品給123GINNY大大(讓他奔波.諸多抱歉^^)
但是我也要重申一點.我們絕對不會把2手的當新品賣.這件事情是123大大誤會了.事情發生當下.人與人的溝通應該是最直接最能解決問題的.而非是在網路上發文造成眾多不知情的網友筆戰.這都是我們所不樂見的.造成的傷害已經形成.關於這點.在此我們會先聲明不會對123Ginny大大有任何要求賠償或是訴訟.對彼此都是不好的.跟123大大一樣.對於那些抱持著看好戲的.要對你們說:讓你們失望了!!!只是真的希望大家能夠重新看待這件事件.我們跟123GINNY大大都學到了經驗跟教訓.有任何問題第一時間可以先跟店家聯繫.而不是上網寫文.(除非真的遇到恐龍店家置之不理XD).所謂的經驗分享不管是好是壞不就是這樣嗎???應該是完整的經驗.而非只是當下一時的情緒~分享之!!!
也感謝眾多支持我們的以及給我們意見的朋友們.人在作天再看.我們自認為做生意但求問心無愧.認真對待每一個來店客人.但是就除了gg之外.您的心態眾所皆知 來亂的就恕不招待 人跟人之間是要互相的.您的不禮貌 實在讓我們都無法接受.
我們是中部第一間提供試聽的店家.所以絕對不會拿拆過的當作新的賣來砸了自己的招牌(玩家也都知道.RUN IN過的耳機聲音更好.我們不可能拿RUN好的給別人.如此要再重新RUN IN既不好聽又費工).絕大多耳機都是拆全新的RUN IN完之後提供給客人試聽.除非等停產後我們才會在網站內開專區出售(也都會詳細標明).或許我們還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但是我們會努力作的更好的.大家的意見是我們成長的原動力歐^_^

之前有幾篇文章對本店的批評指教..我們都虛心接受.不去回文.因為每個人的感覺本來就有所不同...我們本著對耳機的熱忱為各位大大服務...無法做到每個人都滿意 但盡力去做...所以對於之前的文章 秉持著不回應不加料..因為想說這是個玩家討論的天地.盡量不要去發文造成玩家誤會.但這次 由於有些事情發文者沒有解釋清楚....所以 我們覺得應該要把事情說明白 以免造成不認識我們的大大的誤會..只是這次我們要特別站出來為了名譽捍衛.日後也不會再針對此件事情發表任何意見.因為已經圓滿落幕..另外也要感謝這幾天..關心我們的大大們..我們會努力作的更好 謝謝您們~~

3月8號更新 21:22 事情已經很圓滿的結束.謝謝大家關心.辛苦123GINNY再跑一趟囉^^

弘達影音多媒體 許店長

123Ginny wrote:
有關我昨日發表的貼文...(恕刪)


小弟算是弘達的常客 ( My Ear & 首都也常去 )

上週才去試聽 IE8

三家各有優缺點

許先生說話的方式比較"直接"

大部分的人會比較不適應這種方式

不過我倒是蠻喜歡有話直說的

畢竟忠言逆耳嘛 ( 啊?這詞好像不是這樣用的 )

其實店長人不錯啦 ~



封條脫落這件事情算是有點羅生門

看來最後只能歸咎於"巧合"囉~

能買到機率這麼低的商品

樓主要不要考慮買張樂透? ( 誤 )



國內外消費的"文化"事實上落差相當大

以樓主所提的那些"義務"確實是廠商該做的

台灣消費文化某種程度上寵壞了店家

所以才會衍生出消費者要學習維護自己的權益 ( 其實這也是好事 )

現在重視"榮譽"與的廠商 ( 與人 ) 不多了

( 看看塑化劑風暴時,那些企業都說了什麼,哪一個不是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 )



台灣和美國的做法比較接近

兩邊先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進行

日本的做法是先建立在互不信任的前提下進行

雖然剛開始會有百般刁難的感覺

但是一旦通過了"考驗"獲得信任

接下來的事情會很好談

相信樓主作為多年業務應該有感覺吧?
123Ginny wrote:
有關我昨日發表的貼文...(恕刪)4. 很多人說店家會告我, 我真的不懂. 你是認為我說謊, 散步不實謠言? 還是弘達會做偽證來告我?
我刪文不是怕, 是覺得對牛彈琴!!


說謊毀謗店家讓自己有被告的風險 應該沒有人會這麼蠢吧

我很想告訴你如果今天在你採購的廠商,如果彼此可能有誤會你就先上網公布可能的罪狀

而且用字遣詞都達到很確定對方這樣做,影響到他們商譽難道廠商不會提告維護自己的商譽?

更別說你直接寄到媒體去感覺就是想把事情鬧大 出過社會的人應該不是這樣處理事情吧

大家會炮你就是因為你"單向溝通"又刻意把"事情鬧大"

前面太多話了感覺講了也是"對牛彈琴" 還是修掉不說了

反正你是個別人謙虛自稱小弟爬到人家頭上當大哥的人...

告訴你一件事稱呼人家"大大" 跟爬到人家頭上當大哥 兩者"尊稱"差距差很多的

我最受不了你的就是把事情複雜化誇張化 那位罵粗話的人有批評你嗎

直接就說他被社會淘汰了 我和你對保固的定義不相同試問用"可笑"是否過頭了

一個人沒有容納不同意見的雅量 沒有尊重別人的發言 試問你還剩下甚麼

態度決定你的高度 良言一句送給你













大大 - 簡介
大大 「大大」一詞主要出現在一些小說網上,是對作者的稱呼。例如起點中文網,逐浪文學網等。就從字面上理解,2個大加在一起,更體現了一種與眾不同,它讓我們明白當今社會需求有個性的人才,即人們都要擁有獨立自主的意思。社會開始走向多元化,世界經濟開始走向全球化,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矛盾都會因此產生。每個人都想當這個「大」,每個國家都想擁有這個「大」,當「大」也「大」互相靠近,互相碰撞,這2個大是能達到互惠互利而促進這個2個大的合一還是形成惡性鬥爭而讓2個大都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中?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仔細斟酌。

引用互動百科 自己看看是否跟爬到人家頭上當大哥是否很不禮貌!!
小弟我也是覺得樓主有刻意想把事情鬧大的感覺
因為連AA那也都發一篇了
而且是當天註冊就當天發了台中購買耳機不愉快經驗的文

如今事情已落幕
您有在第一時間到AA將這篇文做個結束嗎?

另外溝通真的是最佳的橋樑
也是事情解決最快的路徑
不管是買方或賣方

認為自己無過錯
就一副老大心態
因為我根本不想跟他講

老實說....我比較難接受這種處理事情的態度
文章看完後,只想搖搖頭
一看就知道是誰的問題大
就算發文取暖
事實也是不會改變
還沒把事情弄清楚
就一直想把事情鬧大還發mail給媒體,昨天被砲今天發這篇也不過是感覺到對自己不利,
嚇到發個表面上的道歉文? 字裡行間還不是一再的覺得自己沒錯
錯字多又補一句住在國外,連這種地方都要用一些自以為高調的辯解
小時候沒學好才是重點吧,
受到自以為的委屈而發文得不到認同之後就惱羞成怒,
幼稚
我來為大家做個總結

3/6 23:17 123Ginny發簡訊告知店家 (這時間或許店家已經睡了店家說明已非營業時間)

3/7 02:10 發佈被砲文章 (從這時間點估計是夜貓子)

3/7 09:20 店家發現簡訊連絡123Ginny (店家是否因為那篇文章才主動消毒我想並不重要)

3/8 04:26 發佈此篇文章(半夜四點還沒睡我可以確定是夜貓子了)

依據我鍵盤柯南的推理123Ginny只給了店家不到三小時就要店家背負黑名甚至上篇文章說要讓它消失

並且立刻將消息傳達給聲海代理商跟新聞媒體!!

123Ginny如果弘達所說的時間屬實你會不會太誇張阿!!

我覺得弘達很可憐三小時之內沒回覆你就要被你黑掉 莫名其妙被你要求的聲海代理商也很無奈吧

不管你說的理由多麼冠冕堂皇我現在覺得我打那麼多字去跟你辯論根本是白打的!!

有問題的根本就是 (大家心有戚戚焉)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