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QUAL.H wrote:
建議買賣雙方可以再持...(恕刪)
還是決定走一趟市府消保會,當然,賣家沒有出席。
令人驚訝的是,消保官說賣家主動打電話告知買賣雙方已經在台北協商過了,所以賣家不出席。
我的老天鵝啊!怎麼有人怎麼誇張?明明沒有的事,還可以說的理直氣壯??誰和他開過協調會了?是消費爭議太多了,搞混了嗎?
真是開眼界了。
是不是賣家也把理直氣壯胡扯的功夫用在係爭商品的描述?
賣家真的誠實可信嗎?
jerry1117 wrote:樓主的說法我支持,收音擴大機有日系LUXMAN,PIONEER,TECHNICS......台系的有PROTON,美系的更多,觀其規格都會描述 AM/FM接收靈敏度,因為收音機的品質好與不好是其重點,不然直接做TUNER機一台,擴大機一台.分離是不就得了,如果您買一台汽車,其收音機是幾乎失效的,難道車廠會強調汽車可以開就好了,收音機不是這汽車的重點,相信這車廠會被消費者拆廠吧!消基會是沒甚麼公權力對賣家無制約力,上法院耗時.像這種兩三千元的多功能產品,不過就是用SWITCHING POWER SUPPLY,外加一小晶片和D類擴大機輸出.功能花俏,但功能不佳是必然的,看使用著的重點是在哪?全面皆好?不不不可能的,以商家的這種態度真的遠遠不如淘寶網賣家,曾向淘寶賣家買過15W的浴室LED燈座8具,裝了第一台覺得賣家說法不實應不到15W的亮度.賣家二話不說補寄了8具28W燈具(運費自負)15W燈具就算送的.我還能抱怨嗎?不是強調淘寶網的東西好不好,而是他們的處理態度和積極性,台灣真的差太多了.
一段時間過去了,現...(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