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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露天的阿凱3C買產品請三思!!

卡x熊大大
我覺得這件事最大受益者應該是你
如果你接到這件單,應該會氣到吐血吧
我真的認為錢已經退給你了就不需要給人家負評.......畢竟一個評價對賣家來講很重要


今天換做我是賣家....賣出東西後你操作有問題.畢竟是韌體的問題......然後告訴我要退貨....好...運費跟手續費當然要你出阿..錢也還給你了.......可是你也不要給我負評...

2-3千的東西引發消費訴訟只會浪費你們的時間

而現今播放機就大陸做得最好....台灣做的實在有夠爛....當然購物網站沒有啊.....如果你去大陸掏寶網買高清機我想也是這樣子

還好卡x熊沒有做到你的生意...要不然一定不划算.....我看也沒有一個賣家聽到你的說明敢跟你交易

看來不少人"站"在賣家的立場跟"賣家的權益"在看事情

不管如何,台灣的法律賦予消費者的權力就是只要是網拍消費

適用消保法第19條規定的,就可以在七天內無理由退費,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與款項

今天我適用消保法,阿凱剛開始還不肯退費這就不對了

整個過程我也被強制要求負擔來回運費跟手續費,實際上依法律規定我完全可以不負擔

依法律面來看,賣家絕對是違法

至於要站在誰的權益來看事情,就看你是什麼身分了!!
鑑賞期或稱猶豫期並不代表試用期哩
ICO825 wrote:
鑑賞期或稱猶豫期並不代表試用期哩


不對喔

依照前幾樓出現的法條解釋
不管什麼期,只要是網購的商品,一律可以無條件退貨,即使已經使用

所以類似像sony電視亮點保固條款遇到網購即無效





不過阿x3C也該慶幸
還好他賣的不是這台
http://store.pchome.com.tw/ee7/M01172442.htm

ICO825 wrote:
鑑賞期或稱猶豫期並不代表試用期哩...(恕刪)


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

所以東西買回家都不開封只能從外觀觀看,不能去使用它就叫鑑賞期嗎!?

那應該叫觀賞期才對阿!!

不要再自己定義法律了

我在好多年前,就曾經就這個問題打電話問過消保官

消費者如果是因為檢查商品有無瑕疵,而對商品作出拆封行為,在法律上是被允許的,

假若業者對於買家片面設下任何退貨限制的規定,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

在社會共識上只有生鮮.消耗性產品.個人用品才是拆封即不適用消保法第19條

只是現在很多網拍賣家對於法律規定視而不見,拿出一些錯誤的法律觀念來混淆視聽



昇龍裂破 wrote:


不對喔依照前..不過阿x3C也該慶幸還好他賣的不是這台.(恕刪)


不對喔,阿凱3C一定會慶幸我買這一台

到時我真的要退貨,依照阿凱先前的態度一定是先拒絕

然後又要我負責運費跟過程中所有的手續費
(我現在就是這種情形!!)
這種穩賺不賠的生意哪裡找阿!!

臉皮夠厚的人搞不好連店租都不用,只要等著肥羊上門就好

反正要退貨,所有費用都消費者自己付就好

運氣好的時候還會遇到很乖的消費者,連個屁都不放商品不符使用都不退,那就賺到一筆了

被退貨的物品很難再當新的賣了

尤其是越高價的東西
如果臉皮夠厚的消費者
搞不好連錢都不用花,每七天可以看一台新的電視
聽新的音響,用新的電腦,玩新的.........

昇龍裂破 wrote:
被退貨的物品很難再當.如果臉皮夠厚的消費者
搞不好連錢都不用花,每七天可以看一台新的電視
聽新的音響,用新的電腦,玩新的...........(恕刪)


這種情形一樣可以賺錢阿

只要跟貨運公司合作,互相插股

每次都送一些有問題的商品給消費者

消費者要退貨! 可以阿!! 所有運費手續費自己吸收
(我的cse就是自己吸收運費跟手續費)
讓貨運公司可以賺一筆運費,多好阿

這樣插股的貨運公司就有源源不絕生意可以做..............


差別在於
商人這樣搞會被告死
消費者這樣搞沾沾自喜

兩者是不一樣的



且這種生意根本做不久,獲利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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