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認為錢已經退給你了就不需要給人家負評.......畢竟一個評價對賣家來講很重要今天換做我是賣家....賣出東西後你操作有問題.畢竟是韌體的問題......然後告訴我要退貨....好...運費跟手續費當然要你出阿..錢也還給你了.......可是你也不要給我負評...2-3千的東西引發消費訴訟只會浪費你們的時間而現今播放機就大陸做得最好....台灣做的實在有夠爛....當然購物網站沒有啊.....如果你去大陸掏寶網買高清機我想也是這樣子還好卡x熊沒有做到你的生意...要不然一定不划算.....我看也沒有一個賣家聽到你的說明敢跟你交易
看來不少人"站"在賣家的立場跟"賣家的權益"在看事情不管如何,台灣的法律賦予消費者的權力就是只要是網拍消費適用消保法第19條規定的,就可以在七天內無理由退費,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與款項今天我適用消保法,阿凱剛開始還不肯退費這就不對了整個過程我也被強制要求負擔來回運費跟手續費,實際上依法律規定我完全可以不負擔依法律面來看,賣家絕對是違法至於要站在誰的權益來看事情,就看你是什麼身分了!!
ICO825 wrote:鑑賞期或稱猶豫期並不代表試用期哩 不對喔依照前幾樓出現的法條解釋不管什麼期,只要是網購的商品,一律可以無條件退貨,即使已經使用所以類似像sony電視亮點保固條款遇到網購即無效不過阿x3C也該慶幸還好他賣的不是這台http://store.pchome.com.tw/ee7/M01172442.htm
ICO825 wrote:鑑賞期或稱猶豫期並不代表試用期哩...(恕刪) 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所以東西買回家都不開封只能從外觀觀看,不能去使用它就叫鑑賞期嗎!?那應該叫觀賞期才對阿!!不要再自己定義法律了我在好多年前,就曾經就這個問題打電話問過消保官消費者如果是因為檢查商品有無瑕疵,而對商品作出拆封行為,在法律上是被允許的,假若業者對於買家片面設下任何退貨限制的規定,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在社會共識上只有生鮮.消耗性產品.個人用品才是拆封即不適用消保法第19條只是現在很多網拍賣家對於法律規定視而不見,拿出一些錯誤的法律觀念來混淆視聽
昇龍裂破 wrote:不對喔依照前..不過阿x3C也該慶幸還好他賣的不是這台.(恕刪) 不對喔,阿凱3C一定會慶幸我買這一台到時我真的要退貨,依照阿凱先前的態度一定是先拒絕然後又要我負責運費跟過程中所有的手續費(我現在就是這種情形!!)這種穩賺不賠的生意哪裡找阿!!臉皮夠厚的人搞不好連店租都不用,只要等著肥羊上門就好反正要退貨,所有費用都消費者自己付就好運氣好的時候還會遇到很乖的消費者,連個屁都不放商品不符使用都不退,那就賺到一筆了
昇龍裂破 wrote:被退貨的物品很難再當.如果臉皮夠厚的消費者搞不好連錢都不用花,每七天可以看一台新的電視聽新的音響,用新的電腦,玩新的...........(恕刪) 這種情形一樣可以賺錢阿只要跟貨運公司合作,互相插股每次都送一些有問題的商品給消費者消費者要退貨! 可以阿!! 所有運費手續費自己吸收(我的cse就是自己吸收運費跟手續費)讓貨運公司可以賺一筆運費,多好阿這樣插股的貨運公司就有源源不絕生意可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