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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露天的阿凱3C買產品請三思!!

我有在阿凱3c買過東西啦..我自己當老闆板..我也退過東西........所以我是盡量不退貨..換其他產品....當初是換3916---好用-------


...至於退貨運費跟手續費我個人覺得是應該自己出啦....畢竟他又不是公司...又附發票給你.......而且大陸貨都是自己批發...當然有其成本在阿.......一般來說妳自己在拍賣賣東西你也不會給對方7天鑑賞吧!

連卡巴熊都說還好沒賣你.......反正公說公有理啦!.......只要他不騙你錢就好了吧!


至於這兩張照片我回應四點

1.我收貨時是到7-11收,我退貨時也是原包裝7-11退回,怎樣來我就原狀回去,為了怕撞到我還多加了一層防撞墊,我有跟店員講這是3C產品,店員說這樣包就可以了,怎麼一樣的方式送過來沒事,我送去就有事

2.消保法規定買方取消買賣契約時賣方有義務在一個月內自行取回商品,也就是說產品的運送是賣方的責任,現在你不遵守法律要求買方自己寄,如今運送"可能"出問題了,卻要把責任推到消費者身上,這樣合理嗎?

3.阿凱在往來的emai說,他收到產品檢測沒問題後自然會退費給我
我拿到退費後,在阿凱評價中給負評,他看到負評之後,就說商品被我損壞,試問如果他真的收到損壞的產品,阿凱還會退款給我嗎?更何況我退貨給他時我還沒收到退款,我怎麼可能毀壞商品讓自己收不到退款,還自費運費送一個壞掉的商品給它l

4.我送去的產品是完好無缺的,至於照片中損壞的產品是否就是我送去的,這個問題只有阿凱跟上帝知道
如果阿凱要堅持我故意損壞商品,我也跟他講得很明白寄存證信函跟律師信給我,我們消保會或民事法庭見也可以,大家攤在陽光底下,誰對誰錯很快就知道,不用在那打迷糊仗
阿她都退費給你了你還給人家負評......我知道你的意思是消費者要有自己的權利...

如果今天你在拍賣賣東西..你也退款給對方了..結果對方給你一個負評你做何感想.....

只是2-3千得東西幹嗎要用甚麼官司來處理...根本是小題大作....大不了你以後不跟她消費就好了啊.....

請你們冷靜下來...為了2-3千的東西氣成這樣值得嗎?.....................我以前有投資11萬都不見了我也是想說是自己沒有看清楚..想明白..看遠一點.......錢再賺就有了阿........

tappy32 wrote:
阿她都退費給你了你還給人家負評......我知道你的意思是消費者要有自己的權利...

如果今天你在拍賣賣東西..你也退款給對方了..結果對方給你一個負評你做何感想.....

只是2-3千得東西幹嗎要用甚麼官司來處理...根本是小題大作....大不了你以後不跟她消費就好了啊.....

請你們冷靜下來...為了2-3千的東西氣成這樣值得嗎?.....................我以前有投資11萬都不見了我也是想說是自己沒有看清楚..想明白..看遠一點.......錢再賺就有了阿........
...(恕刪)


我也覺得阿凱3c有點可憐(我有跟他買過i6那時他好像只賣2種)
電子產品這東西一堆有的沒的功能 即便是官方的服務人員也不見的了解
如果賣家有宣稱這功能 而買家因此買了 卻發現沒有
這樣賣家就不對 反之.........

樓主的問題應該要去跟原廠理論才對
有時我也會在網路上賣賣東西(我99%是買東西)
不過有時會因為一些原因 不如不賣~免得錢沒賺到 後患無窮

我有個朋友賣包包 竟還遇到買家在使用了n個月後以商品有破洞來要求退貨(那個包包一個售價約300~400)
honfu wrote:
但是關掉預覽功能就...(恕刪)


感謝honfu兄指教
小弟認為消保法條文是有彈性並可以透過公正第三方解釋 , 不是依買賣雙方對法律認知而定

買賣雙方都可以對於自己所認知法律透過公權力解釋爭取權益 ,

我是蠻好奇的...

希望懂消保法的可以解釋一下...

因為樓主說了...

東西是"使用"過後覺得某方面功能與習慣不符

這樣還適用消保法第十九條嗎?

我以為該條文應該是指在未使用之下才適用??

使用後還可以適用?真的蠻好奇的!

還是用"瑕疵"的理由?但這好像是適用"民法"

非消保法吧!



aszcc wrote:


感謝honfu兄...消保法條文是有彈性並可以透過公正第三方解釋 (恕刪)

消保會的解釋回函算第三公正解釋吧
裡面講了個人也可以為企業經營者,所以並不是開公司才算,拍賣的個人也算
律師對於網拍個人的解釋
裡面就講了:如果你是利用網拍在賺錢(不論專職、或兼職,只要每月交易數量達到某一程度,就可能被消基會認定為營業者)
像阿凱3C宣稱有自己的店面,半年內光在露天交易就將近600筆,這不算專職或兼職賺錢嗎
熊大您在露天半年內也是超過六百筆交易,這當然也算是專職或是兼職賺錢
你們的情況絕對符合消保法第19條的規定
你們只是想規避法律規定你們的責任,讓消費者承擔所有風險,你們只需要賺錢不必要負任何法律責任
如果所有人都這樣規避法律,電視購物 y p購他們遵守法律是心酸的嗎!?

mercedes wrote:
我是蠻好奇的...我以為該條文應該是指在未使用之下才適用??
...(恕刪)

當然是適用的,如果不適用那電視購物 p y購是退心酸的嗎?
不適用的是消耗品如:電池 私密用品:內衣褲
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cherry0988 wrote:


我也覺得阿凱3c..樓主的問題應該要去跟原廠理論才對....我有個朋友賣包包 竟還遇到買家在使用了n個月後以商品有破洞來要求退貨.(恕刪)


喔 所以我在pchome買Acer的電腦,我要退貨的話應該找宏碁總公司
(抄筆記中)
你朋友是包包被用了n個月,當然不符合消保法第19條規定
我的情況是四天,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情況不能相提並論
tappy32 wrote:
阿她都退費給你了你還...(恕刪)


+1
您還是乖乖去實體店面試到爽在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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