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BEST方面出面向夫人致歉,我心裡鬆了一口氣,因為假如BEST電器縱容員工如此對待消費者,這件事情若發生在台北肯定會鬧上新聞。
除此之外當我看到許多鄉民一面倒地怒罵、撻伐夫人「偷竊」的行為時,我只能說台灣距離成為服務業的大國,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
leecheelin wrote:
砲了半天
結果best的官方回應是氣球本來就是要方便客人自己拿走才這樣子放的
個人認為想當正義魔人無所謂
但對於發生事情之時地物人應該有個基本的認識再來發言好一點
像小弟對best不甚了解
只能在旁邊看看就好
並沒有砲錯阿
樓主沒有提到放汽球的地方有寫「請自行拿取」
基本上只要沒任何標示寫說可以自行拿取
基於禮貌、法律,都應該要向店員或物主告知吧!
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理
樓主 wrote:
是的,即使是贈品,也要經過同意才拿,否則真如各位所言,恐成為小偷,您們說的是有道理的。
除非氣球或放氣球的桶子上有寫「贈品」或任何題是可供拿取的字樣,否則是應該問過店員,凡是不能只靠自己想,「我認為...」,只是單純的自己,不代表所有人都認為
上個月我在麥當勞門口看店員把哆啦A夢活動結束後貼在玻璃上的貼紙撕下,直覺思考,活動結束應該就是要丟了,那我可以自己拿吧!所以就自己動手拿走,這樣對嗎?
最後我是問在旁邊的店員,他說可以拿我才拿,拿的心安且光明正大
基本上家人的筆也是不能拿的,只是一般家庭的概念「擺在家裡的都可以拿,除非是很私人的物品」
不然其實也是可以告上法院的!
只是很少人會這麼做,因為沒必要阿!
chiang:香腸說不定我比你還多
kwei20 wrote:
我只是看不慣有些人動不動就用偷這個字來形容人家
偷已經涉及法律層面的問題
當事人只是為小孩拿了個汽球就被說是偷
有那麼嚴重嗎
用偷字形容有錯嗎?事實上就是偷!
不要再用其他字「拿」「借」來逃避偷的不安以及法律
很多人在外面突然要載人,但是沒有安全帽,於是就「拿」了一頂隔壁車的安全帽
請問這是拿還是借阿?要經過物主同意且有還才叫借,況且有幾個會在私自拿取後放回去?
再說,我的雨傘放圖書館門口的傘架,結果我要回家時發現不見了(這把傘很明顯有很多記號和姓名貼,所以絕對不是拿錯)
外面又下著大雨,請問你會想「沒關係啦!反正人家只是拿走而已」嗎?
帶雨傘的衰就對了!就是要貢獻給那些手賤沒帶傘的人?
告訴你,這些都是在大學學校裡發生的事!這麼做的人都說「我只是借而已」
學校教育這麼失敗,家庭教育也失敗,才會造成現在這種「我只是借而已」的人!
家庭教育就是要從小地方做起!不管物品的價值大小,這是做人基本的道理!
chiang:香腸說不定我比你還多
在Best 回應前, 樓主也沒有辦法肯定那個氣球是送人的吧?
如果可以肯定, 那樓主太太應該在當下的回應是"你這明明就是要送人的, 為何不能拿?"
只能說, Best 最後給你一個肯定的答案, 那是可以贈送的.
而這都不是問題的癥結點.
但問題的癥結點在於拿取之前,有沒有去問,有沒有去尊重別人.
大家成長過程應該都有經驗.
小學, 有人回頭手一伸就把你筆拿走.(他的定義是,你有看到喔,所以他是借.)
國中, 你買個零食放桌上, 跟你不熟的人經過, 抓一大把就走.熟的朋友就算了...(他的定義是, 反正大家都在吃...)
高中大學, 感冒, 桌上放包衛生紙 , 有些人需要, 一句話不吭, 時不時過來抽個兩三張...(他的定義是, 衛生紙一斤多少錢?)
研究所, 實驗儀器辛苦架了一個晚上, 位置角度都校正好. 大半夜回去補眠, 早上一來, 就被拆走了.(原因是, 你現在又沒有在用....)
以上這些行為基本上都不犯法, 但是就是很沒有禮貌與教養, 大部分人遇到這樣的情形都選擇不吭聲.
所以往往縱容這樣不好的心態持續發展, 從來也不知道這樣的行為讓別人有多麼不舒服.
直到有一天踢到鐵板, 被罵了, 被兇了, 才覺得別人幹嘛那麼兇.
似乎, 樓主您與太太, 在這方面的想法相當的契合.
基本上,這真的不算是偷.
但是, 這很不禮貌.
另外,有人說,板上一大堆正義使者.
我只能說, 這叫多數, 這叫多數人有現在社會該有的基本禮儀與教養.
而且這才是"基本"而已.
所以是大多數人所有.
如果那種連在心裡頭罵人都有罪惡感的人, 我想才會被定義成心靈純淨的正義使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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