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hilchen1971 wrote:
感謝各位啦!!不過我...(恕刪)
我想他的意思就是說,要把這個討論串用來專門介紹Trance曲風
另外你的問題
嗯其實真的要很嚴格來說,是的,這樣已經算是違反公播權
http://www.must.org.tw/ <===這裡有些資料
所有的創意品都有版權
使用都須經過原作者或代理人同意
公播權則是播送方或關係人須向有關機構購買播放權
但是其實在台灣這是很模糊的規定
以前在其他的討論版有討論過這問題
只能說這個系列的法律制定很不完善,造成去年不是有新聞說火鍋店放音樂被罰
那時有去找了些資料看了更是無言,沒接AMP公開播放就不需要取的公播權
總之,做這種線上音樂真的是在灰色地帶。
就是那個光~ 就是那個光~
(三) 公開傳輸:
依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十款之定義,『指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法接收著作內容。』,故凡於網路網站上主動或被動播放背景音樂、網路音樂試聽下載、網路廣播電台、網路電視影片、網路卡拉OK、KTV、網路廣告及其他通訊方法如電信業者之手機鈴聲下載,如有公開傳輸音樂時,則需申請公開傳輸之概括或個別授權。
法條提到的以聲音跟影像方式提供,那是立即顯現的模式,是具公開播放的條件
以檔案傳輸的方式,並未在線上立即播放,是否即不構成公開的條件
後續著作權協會加註"網路音樂試聽下載"感覺亦有模糊解釋的地方
是否不具試聽的下載即可行
請有經驗的人指導一下
謝謝!!
Ray .RH wrote:
不好意思下面的連結好...(恕刪)
歹勢歹勢,小弟沒注意(話說原來iPavo的原始檔案路徑是會改變的喔,酷)
小弟已經全部修改,謝謝各位大大賞臉
小弟最近要準備考試,要消失幾個月,有一首要作Ending的密秘Trance,先提前跟各位大大分享
曲風還要寫信問過DJ_Apple大大,確認曲風才會上Blog
Pryda - Miami To Atlanta ( Original Mix)(Sample version)
Link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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