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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華語流行歌怎麼了!?

有同感!!
現在反而都回去聽老歌了~~
比較耐聽,也比較有質感><

Granderson wrote:
真的新歌都沒舊歌來...(恕刪)


距離就是美
某些時候是如此

也許一陣子後
你也不愛
其實流行樂本來就不耐聽,在作曲的部分沒有重大突破的時候會覺得很多歌的元素、風格相近,甚至根本是同一個作曲公式寫出來的,了無新意聽起來當然很無感,甚至厭倦
其實jpop跟kpop也常有樓主說的情形發生,作曲有突破又真的寫的好,甚至作詞給力,主唱詮釋到位的,就是你長年累積下來還繼續聽的這些歌,現在不是沒有,只是流行樂常常走相近的公式,聽過的越來越多,新歌帶來的感動就越來越少

欣賞音樂起初最容易接觸的就是流行,接下來會開始分歧去找自己喜好的類型,而每個類型都只是照著基本公式來改的話,一樣有這種情況,這就是為什麼好的作曲家能受大家肯定甚至是追求的原因,因為他們勇於創新,而且因為功力好,所以創新之後總能帶給欣賞音樂的人感動和驚喜

再之後聽的也不一定是單曲了,一來是喜歡某個作曲家之後多少會追求他的作品,而有很多時候,是以一張大碟的方式呈現,有時候整張專輯的故事性很強,能讓你欣賞音樂時融入意境,甚至有些單獨聽起來完成度不高、不是特別好聽的曲子,都是整張專輯不可或缺的元素,到這個時候,會開始對整張專輯作評價,再挑出喜歡的曲子,有些時候能單獨聽

當然,隨著經歷過的事情,聽歌的走向也會越趨於後者

另外有些人聽古典樂或爵士樂是培養出來的~通常燒了很多錢在器材上,但是因為古典跟爵士樂對音質的要求普遍較高,才能讓他們的器材發揮出最好的水準,所以就培養出這種聽歌的走向了
順帶一提,流行樂的錄音室品質普遍不穩定,有少數單位的很給力,但有更多單位的糟到用幾千塊耳機插在手機上就能聽出音質差別的地步
流行音樂是人類的精神食糧
用音樂想像一種情境
撫慰心靈佔時逃離現實
跟看電影的功能差不多
一種情感的投射
流行音樂不是聽了就丟的意思
它反映當時社會的演變
紀錄人類的情感...等等
用一般人都能接受的旋律去表達

台灣的流型音樂變化太少
西方類型比較豐富
以搖滾來說西方可以分類到10幾種
每一種類行都有市場
華人社會比較脫離不了情愛
KTV式的情歌佔了大部分
文化是需要使命感的
寫出來的東西比較有內容
80~90年代是台灣流行音樂的高峰
那時的創作人寫的東西比較有內容
聖天行 wrote:
首先這也是我個人想...(恕刪)

流行歌曲,現在街頭藝人好像常聽到他們在唱,而且還會
加入原住民的旋律,當成是自己的創作,我不知道他們是
不是有到過部落走走,有時從前面走過去,我都會提醒自
己要小心車子,在大庭廣眾下,要陶醉其中的人,是觀眾
才對吧!
樓上各位真不塊對音樂有深入的研究阿..小弟對音樂只是喜愛 對音質有些許要求

像李宗盛作的詞曲也真的都很耐聽 像領悟 飄洋過海來看你 愛如潮水等等老歌都很棒

當然歌手詮釋得也好 我的歌單被朋友聽到都說你真的內心是老靈魂阿..
舊愛還是最美...,有部分也是因為那些音樂帶我們回到了過往的回憶。
過去並不是只有榮光,這些東西本來就是來來去去的

有些歌手是被企劃逼著那樣亮相,唱那些歌,不能展露自己本色
如今唱片產業看似分崩離析,但反而讓更多人有自由去當自己

另外像國語歌公認的"全盛時期",八九零年代,那片榮景有其虛幻
除了包裝可以照抄,還有極多歌曲剽竊西洋、東洋流行
把別人的作品改一點點再掛台灣創作者的名字,族繁不及備載
如今要是說好作品貧瘠,也只不過是讓我們看到
在一定的人口數量之下,原創的,高品質的輸出量,本來就有限度

他們其實可以像黃鶯鶯那樣,要唱外國作品就直接出翻唱
但是大家都不太喜歡誠實做人 :P

再講個近幾年的生活小插曲
關注的歌手在臉書哭餓說:請支持,搶救歌手,不然我們沒有下一張
後來看報紙,當事人靠買房子轉賣賺了一筆不小的錢,原來人家比我有錢好幾倍,哭窮只是話術
那張CD我直接丟掉了,然後我把所有華語歌幾乎全部刪掉,丟棄,當瘟疫躲了好幾年
"耳機其實對我可有可無,但我一買就買了一萬多塊的耳機"
ijst wrote:
過去並不是只有榮光...(恕刪)


當初可沒有像現在這麼國際化,要出國不容易,他們那些早期可以出國遊玩的人,四處遊玩之後,把自己聽到的一些曲子帶回台灣,再加以改編,就變成台灣的流行音樂,甚至軍歌...

當時的一些軍歌,是以前人家國外的牧羊歌,之前在職訓中心,有遇到一些退伍軍官,老師只要一放國外的牧羊曲,他們都叫老師不要放,聽、唱膩了...

現在國際化了,要出國很容易,要搞到音樂也很容易,就不用再去聽改編過的音樂,聽原曲就好了。不過這樣也會造成中文歌曲更沒人聽,因為會找的,直接找原曲就好。當初真的是抄很大,改不用錢,還掛自己的名字。
Loompster wrote:
當初可沒有像現在這麼國際化,要出國不容易


情況至少延續到1995年左右,那時大概才真的是分水嶺
所以有包括一些出國不那麼難,經濟大好
國際唱片公司都進來運作的年份了

而且80年代後期開始,媒體上的西洋音樂,以比例來論我覺得反而比現在多
有一陣子廣告配樂都是西洋流行歌、來開唱的也比現在多
都還是有人公然剽竊然後掛台灣製作人、創作者的名字

然後,近年不也陸續都有一些剽竊的影劇版新聞
如果被網民發現,當事人只要出來哭個餓、潑辣、或佯裝正義化身就不了了之
但是如果聽過整張專輯,熟悉當事人寫歌的風格之後
再去抓其中有多少首歌就不是那個風格,對照可能的原作...那是很清楚的
根本無需討論什麼有幾小節相像才符合抄襲定義

原創方大致不會一路追來索賠
像岩崎宏美"聖母們的搖籃曲"真的被原作控訴到無可逃避,是極少數

只是標榜假原創,一是欺騙你我感情,另外也是沒有必然性的做法
"耳機其實對我可有可無,但我一買就買了一萬多塊的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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