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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聽完海莉的演唱會.....一點小感想

開場前和中場休息 都說明 國語和英語各一遍 現場禁止錄音 禁止錄影 禁止照相 已經說出來的規則

還是視若無睹的做 那就是沒水準了 什麼叫做錄音還好 會場都重複說三次了 一堆人還是這樣做

這只能說水準不夠 不懂得什麼叫做遵守規矩 我在第四排 前兩排還有葉菊蘭和邱議瑩哩 沒想到他們也會來聽
都說不能拍照了,真的是很沒水準
除此之外,演唱會真的是很棒
上高雄一趟值得啦
不曉得什麼時候可以出張中文專輯
INOUE GGG wrote:
都說不能拍照了,真的...(恕刪)


這......

你要不要上Youtube看看別人的Live演唱??

在國外是可以拍照的....

我是不清楚這有什麼版權可言啦,只是人家很少來台灣演唱,不能拍照好像怪怪的...

Loompster wrote:
這......

你要不要上Youtube看看別人的Live演唱??

在國外是可以拍照的....

我是不清楚這有什麼版權可言啦,只是人家很少來台灣演唱,不能拍照好像怪怪的...



我附議這樣的說法!

海莉唱 雨夜花, 對海莉而言, 這是非常有意義的一刻.
國外粉絲們無不引頸期盼, 可惜啊! 抓的這麼嚴! 真是沒辦法幫海莉留下這歷史的一刻! 哎!
OhiYooo wrote:

我附議這樣的說法!



海莉唱 雨夜花, 對海莉而言, 這是非常有意義的一刻.

國外粉絲們無不引頸期盼, 可惜啊! 抓的這麼嚴! 真是沒辦法幫海莉留下這歷史的一刻! 哎!


這些歌的所有權是屬於演出者所有~

她們目前沒有發佈,

為什麼輪你要幫她們發佈??



現場工作人員除了PA跟攝影,還有一個專業錄音師負責控制錄音座

為什麼輪到你幫她們留下記錄?

你不是crew的一份子


另外攝影也是有肖像權的問題
幾年前,手機還沒有數位相機功能時,進場可都是要搜包包,寄放相機的



我覺得有幾位網友的產權觀念跟價值觀,真的有點扭曲了

不是因為你很喜歡誰,就可以幫她做些什麼的


順手捐發票 救救老殘窮、隨手關電腦 救救北極熊

Loompster wrote:
這......你要不...(恕刪)


既然主辦單位有明文規定禁止錄影,錄音,就應該遵守規定

國外沒規定是國外,請到國外看表演;不要老是拿別人可以怎樣,為何我就不可以
這樣只是顯示本身的無理+無賴~~~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Solaris2344 wrote:
既然主辦單位有明文規...(恕刪)


那為什麼消費者買票了,卻不能拍照??

既然不能在人家唱歌的時候拍,終場結束時總可以拍吧??

還是都要消費者再花一次錢買DVD??

Loompster wrote:

那為什麼消費者買票了,卻不能拍照??



既然不能在人家唱歌的時候拍,終場結束時總可以拍吧??



你付費的部分 是 進場聆聽音樂

不代表你可以取得海莉的肖像權

因為海莉的肖像與音樂是具有經濟價值的


不然你覺得唱片公司簽約是在簽什麼??
順手捐發票 救救老殘窮、隨手關電腦 救救北極熊
洋蔥果醬 wrote:
你付費的部分 是 進場聆聽音樂

不代表你可以取得海莉的肖像權


就像相聲瓦舍馮老師說
「你買的是進場聽戲的權利,可沒有買進場打電話的權利。」

演唱會有賣可拍照的權利嗎? -_-a
既然都進場聽演唱會了,遵守演唱會規定不是應該的嗎?
如果整場都在閃閃光燈,台上台下的人不會受到影響嗎?
可否尊重別人欣賞演唱會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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