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意識抬頭的現代,為什麼花了1499,還要忍受著這種委屈?各位,請找回你的權益!你是付費的消費者,你有享受遊戲的權益。你不必委屈的摸摸鼻子,自行連上美國玩遊戲。我相信臺灣的銷售量有超過幾十萬copy。照理來說,遊戲公司本來就要保障這些名額連線的穩定性。希望有懂法律的人,可以協助一起發動拒買以及退錢的運動。讓遊戲公司知道,台灣消費者不是次等消費者。
sam1121 wrote:消費意識抬頭的現代,...(恕刪) 他是暴風雪.......遊戲界的老大,他不高興就關閉台灣銷售管道像是對面那群傢伙,遊戲人口全世界最多。到現在都還沒賣遊戲包。你要抗議退費?不如玩別的國家伺服器比較快。
cset223 wrote:他是暴風雪........(恕刪) 話不能這麼說!! 什麼不爽就就關閉台灣銷售管道!!現在這1499元已經花下去了!! 有種就不要在台灣賣!! 既然賣了!老子我也花了這筆錢!! 你BLIZZARD就有義務把事情處理好!! 花錢的就是大爺 顧客就是王!! 這是做生意的最高原則!! 只有我們台灣最奇怪...不管國內國外的公司都反客為主....把消費者吃得死死的......
abcdefish wrote:話不能這麼說!! ...(恕刪) "顧客就是上帝"只存在於資方市場,也就是有錢的人說話現實還有勞方市場,例如原價1500實體包有人賣2500,明知道這些黃牛就是害自已買不到的兇手,LP捏著還是有人跟黃牛購買,有本事你別買自已做呀,這就是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