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與仲介的契約糾紛

有個關於與仲介契約問題,請各位幫忙解答,就是,代替房屋擁有權的親人,與仲介簽訂(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後來因故欲取消委託,這樣會有法律或賠償金的問題嗎?

麻煩各位懂得這方面問題的大大幫個忙,這位仲介說要提告...我們對這方面也實在不懂,請各位幫忙回答一下,謝謝

抱歉,沒有表達清楚...
房屋所有權人不在台灣,代簽約的人是內人(非所有權人),與仲介A簽約的時間是昨天傍晚,在昨天晚上,也就是代簽約後才得知屋主之前委託的仲介B合約時間尚未結束...
今天連絡仲介A,欲暫停合約,等到仲介B合約結束再繼續合約,但是仲介A不肯,說要內人搞清楚,這是違約,他可以提出告訴,仲介A也有連絡所有權人說要提告...

文筆不好,請各位多見諒,謝謝大家的幫忙
2009-03-26 15:3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仲介 契約糾紛
半個澎湖人 wrote:
有個關於與仲介契約問...(恕刪)


看起來你的故事寫的不完整...
可否寫的詳細點?
擁有房屋的人簽了?
代簽的人簽了?

2個都簽了,理論上會有違約的問題...
That's All
簽了不賣不行嗎?

還是說已經收了斡旋反悔不賣?

代替的那個人有沒有取得實際屋主的授權(委託)??

簽了哪些單據?

這樣真的很難猜...
jackychen23 wrote:
擁有房屋的人簽了?
代簽的人簽了?

2個都簽了,理論上會有違約的問題...


只有代簽人與仲介簽約

TO:andyj大
代替的那個人有沒有取得實際屋主的授權(委託)??
A:口頭授權

簽了哪些單據?
A:只簽了一份專任委託授權書

希望上面編輯補充過的內容能讓大大看懂,謝謝
半個澎湖人 wrote:
只有代簽人與仲介簽約...(恕刪)


口頭授權沒法律效用,除非有第三者見證,很難舉證...

房子是我爸的,我說要賣,我來簽專任約,你說這有沒有法律效用?

那仲介簽這專任約不是簽假的嗎?
既沒有屋主的委託書,也不是屋主簽的,這沒有法律效用吧!!

不然現在敗家子一堆,那不就可以隨便把父母的資產賣了?


仲介說要告,是依據哪條法令來告?

是簽了專任約後有人出價,成交後不賣?
還是沒人出價直接說不賣?
這部分的故事還是不是很清楚...
我看到你的故是在最後的更新了...

這樣說,與B是專任約,才無法與A簽約...

只要有一方簽認專任約,才無法多家簽約

我不曉得你的A與B是一般約還是專任約,如果都是一般約,就可以多家賣...

把這情形跟B說明一下問一下有沒有解,或把A的銷售金額提高兩倍(絕對不會成交),把時間拖過就好了...

但重點是,代替人並無屋主授權書,他還是沒有法律效用,除非屋主是植物人或者是無法律行使權的人,才可以不經授權委託!

千萬不要被唬了,或把B的專任約轉為一般約,只有一般約可以多家簽署的...
andyj wrote:
我看到你的故是在最後...(恕刪)


先多謝大大回應,我們也是這樣想,內人代簽而且沒見證,應該是無效約才對

後來發現,原來A與b仲介,都是同家仲介公司,只是分屬不同加盟店,最後讓他們兩位自己去"喬"了。

感謝這兩天回覆及PM給我的大大們,多謝您們的答案及幫助,謝謝
版大

從你的敘述看來 大嫂不會涉及任何法律的問題

假若大嫂的朋友已與A仲介簽約 而且是專任約 但是 又口頭委託大嫂與B仲介簽約 因為大嫂是代理人他有權處理 委託人 所交付之事 即便是口頭表示 但法律行為已成 所以代理視之為有效 代理人只是替委託人執行而已 法律墜速關係 會追溯到委託人 也就是大嫂的朋友

假若大嫂是自己自作主張與B仲介簽約 由於房地的所有權(權狀登記人)非大嫂所有 所以大嫂在法律上是無權處分者
這時 大嫂所簽的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 是屬效力未定 也就是說 當不動產所有權人(登記人) 未同意出售時 大嫂所簽的合約並不生效力 但是這中間會有一個問題 假若仲介已收邀約金 將該不動產出售給C 且大嫂接受斡旋金額 但是因 效力未定 無法按照合約出售不動產時 那就有可能涉及詐欺 毀約 等問題了


願主祝福你們一家平安

半個澎湖人 wrote:
先多謝大大回應,我們...(恕刪)


你夫人可能兩邊都有法律責任!

對先前的 B -->違約,有民事上法律責任 !

對其後的 A -->會有刑事詐欺的問題!

所以說,事情可大可小...

一付無所謂的態度,就只能希望不要踢到鐵板....

還是好好的跟雙方協商...
為誰辛苦,為誰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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