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比較急的突然需求
周末一天看了6間房,最喜歡那間先和仲介談斡旋,
其實帶看的兩位女生一位一直要求用社區最高價再加價談,所以和另一位簽,
社區實價上差不多條件的只有一間最高22W/P,同月份另一間是21W/P,
房仲要求用22W當最低價,我踩死21.5W,
後面就是房仲一般的議價演戲套路
甚麼對方老公想要22.3W而且是實拿,很不好談...BARLABARLA
我直接說含服務費XXX(大約是2%服務費18.2萬+加價8萬)
當天跟我說屋主同意了
隔天房仲聯繫我說店長有此房子的一些注意事項要和我談
結果是說成交價屋主要實拿,房仲服務費房仲其實只有收我5萬他們不好跟公司交代
他們要再去和屋主談較低的成交價,要我先簽下同意書,不管簽約的成交價是多少,
我都要用議價時的費用付錢,超過的就是房仲的服務費
OK,我想說屋主採那麼硬,頂多降各10萬頂天了,也沒注意房仲店長寫下的一堆可能成交價最後一個是讓我超過2%服務費的底價
結果不到半小時立刻跟我說屋主同意降成交價,2個小時後簽約
這一看就是屋主沒有要開高價,但房仲一定要拿到哄我被抬高的最高出價
簽約時屋主還沒來我就問成交價是多少
居然是我的一開始報價,也就是我的服務費約2.8%,然後4個房仲在旁邊盯著不讓我和屋主多交談
整個契約上都沒有寫上賣家成交價不付服務費
屋主人感覺很nice,她也沒有另一半.......(房仲演戲套路也套好吧)
還覺得這房子賣很便宜說我負擔不會太重,說她每個月只付1萬多
後來提醒才知道成交價是她當初買價的2倍多.......
我不覺得屋主不願意付4%的服務費,我既然被哄騙簽了同意書也會把這2.8%的服務費付出來
誰叫我預設大部分人都是善良人,以為遇到的人/房仲至少都有正直的品格
因為不爽所以我要PO出來,要不然我會內傷,釋放不爽後我就會放下
雖然大家都知道房仲的手法,但被坑不代表我是活該,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
為了多賺一點泯滅該有的職業道德我個人覺得不可取
如果基隆東X房仲此案真的沒有收屋主的服務費,讓屋主成交價等於實拿價(稅務另算)
那我會修文道歉
說真的房仲會被認為人品有問題真的不是無的放矢,職業道德幾乎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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