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預售屋時單身 但交屋前結婚的話

如果買預售屋時還單身
但在交屋前的這段期間
認識某人進而發展到婚姻
然後預售屋又是在結婚後才交屋的話
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
即便是自己全款買下的
也是登記自己的名字
但因為是婚後才交屋
如果雙方不合後來離婚的話
女方是否因此自動可拿房屋的一半?

如果是的話
我會覺得
完全都是我100%獨資
這樣也太不公平了吧
反過來說
如果是女生的預售屋婚後交屋
離婚後我可以拿她房子的一半
這樣也太爽了吧

各位怎麼看呢?
2024-07-06 19:59 發佈
frogman200z wrote:
如果買預售屋時還單身...(恕刪)
樓主真悲觀 還沒結婚就想說會離婚 嫁給你的一定不幸福 可憐兮兮😂
當然是等交屋後再去登記結婚!
現在離婚率那麼高!
別聽樓上的廢話。
買房跟交屋時間是兩回事吧
問律師比較快
婚前約定一下吧。
要注意民法1017這條很難搞
「婚前財產在婚姻期間有增值,增值部分會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frogman200z wrote:
如果買預售屋時還單身...(恕刪)

如果男女立場對調你還會如此想嗎? 建議永遠不要進入婚姻狀態如果腦中還在想誰爽誰不爽的。
對,結婚後才交屋就是共有財產,因為不動產是登記制

你要躲這一條,就是拖晚一點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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