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們賣房找的房仲的確在非常短的時間內
以很不錯的價格幫我成交了房子
星期天晚上帶客人看房
星期一晚上就簽約
(簽約的不是付錢的買方而是委託家人代簽約)
但近來跟房仲的關係卻變得非常糟
我很想客觀知道到底是哪裡的問題......
起因是簽約後買方的家人說我們家有養狗
其中一個房間有味道(嫌棄意味)
希望我們交屋前可以通風幾天
因為他們來看房時和我們的互動不錯
所以我跟仲介說我有打算交屋前會找人打掃
後續仲介至少問了我2、3次確認、提醒交屋前要找人打掃
弄到我非常不高興
這是我的心意
但不是義務為什麼要再三問?
他說他只是轉達買方的問題
叫我不要有情緒
簽約時有勾選要贈送一些電器
包含冷氣、洗衣機等等
我後來看簽約書裡沒有勾選冰箱、洗碗機
所以跟仲介說那麼這兩樣我會帶走
仲介說
冰箱如果先前口頭說要留
現在要帶走的話不行
至於洗碗機是固定物不能帶走
(我自己花錢買、改櫃子安裝的)
如果堅持要帶走是不合理的
不然廁所也是固定物
我如果也堅持要帶走像話嗎?
我說照合約走應該是最合理的方式
他不應該因為買方要求多
(他自己說他一個人要應付他們很多人)
就轉頭都來拗我吧?
他不是買賣雙方的仲介嗎?
洗碗機拆走我會將櫃子復原
(雖然房仲朋友和設計師都說不必復原)
但我認為畢竟也是當初沒有先說要拆走
所以復原櫃子應該也是基本我可以做的
但至此
房仲實在讓人非常非常不高興了
今天晚上約交屋時間時
他又再問一次我是不是會找人打掃?
我說打掃是以我的方式和標準
不能任由你們無限上綱
房仲說「你之前有說會找專業打掃的,我只是確認而已」
其他還有諸多我們自己覺得莫名其妙的對話不及備載
不曉得針對這部分有沒有人能給個建議或想法呢?
覺得好煩啊......謝謝了
wawachen wrote:
先說我們賣房找的房仲的確在非常短的時間內
以很不錯的價格幫我成交了房子
星期天晚上帶客人看房
星期一晚上就簽約
(簽約的不是付錢的買方而是委託家人代簽約)
但近來跟房仲的關係卻變得非常糟
我很想客觀知道到底是哪裡的問題......
起因是簽約後買方的家人說我們家有養狗
其中一個房間有味道(嫌棄意味)
希望我們交屋前可以通風幾天
因為他們來看房時和我們的互動不錯
所以我跟仲介說我有打算交屋前會找人打掃
後續仲介至少問了我2、3次確認、提醒交屋前要找人打掃
弄到我非常不高興
這是我的心意
但不是義務為什麼要再三問?
他說他只是轉達買方的問題
叫我不要有情緒
簽約時有勾選要贈送一些電器
包含冷氣、洗衣機等等
我後來看簽約書裡沒有勾選冰箱、洗碗機
所以跟仲介說那麼這兩樣我會帶走
仲介說
冰箱如果先前口頭說要留
現在要帶走的話不行
至於洗碗機是固定物不能帶走
(我自己花錢買、改櫃子安裝的)
如果堅持要帶走是不合理的
不然廁所也是固定物
我如果也堅持要帶走像話嗎?
我說照合約走應該是最合理的方式
他不應該因為買方要求多
(他自己說他一個人要應付他們很多人)
就轉頭都來拗我吧?
他不是買賣雙方的仲介嗎?
洗碗機拆走我會將櫃子復原
(雖然房仲朋友和設計師都說不必復原)
但我認為畢竟也是當初沒有先說要拆走
所以復原櫃子應該也是基本我可以做的
但至此
房仲實在讓人非常非常不高興了
今天晚上約交屋時間時
他又再問一次我是不是會找人打掃?
我說打掃是以我的方式和標準
不能任由你們無限上綱
房仲說「你之前有說會找專業打掃的,我只是確認而已」
其他還有諸多我們自己覺得莫名其妙的對話不及備載
不曉得針對這部分有沒有人能給個建議或想法呢?
覺得好煩啊......謝謝了
您的房仲是個重然諾的人,也是用這個原則在做生意。他應該不能理解為何有人出爾反爾說話不算話。他應該比您更煩惱,也許還要自己掏錢去幫您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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