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最近地震搖了幾下結果買的二手房子,發生了問題...原先購買時,其實就有打算整理了所以屋況不是很在意,合約有寫備註現況交屋後來辦理好貸款,到交屋的前二週,去驗屋結果發現房屋有漏水情況,這個當初看房子並沒有請問這種種況,可以主張什麼權利嗎?請有經驗的大大說一下目前是還沒交屋,但是剩下二週了...預計5月底這有權利主張減免房價嗎
去看房仲的屋況表有沒有勾漏水有就無解沒有就是看雙方如何處理頂多就是2條路賣方修好交屋賣方減少價金請買方處理這種久沒人住屋況跟廢墟一樣的你也買的下去結果程度是新手幼幼班等級是哪來的勇氣另外你合約照片上的漏水不負物之瑕疵擔保應該不符合內政部定型化契約的規定這個你自己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