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這個月要去看預售屋
9/1刷了20萬小訂之後 他給我一個合約書範本
但我沒仔細看
後來評估後經濟許可應該可以買
9/8去建商提供了兩本合約書讓我簽
合約分為房屋和土地的合約,
上面的審閱期日期都是空白
我問他這何時要填?她說等我訂金付完
他會填寫進去再讓我把合約帶回去。
(由於我還沒付訂金10%,他叫我簽150萬本票,等9/20匯款完本票再還我。)
於是我跟他約定9/20匯款。
但我在9/13的時候覺得因為未來房貸很吃緊
跟他們取消
請問我這樣需要什麼違約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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