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叫了一桶20公斤瓦斯,除了瓦斯費外又額外付一筆1500元押金。
(沒給收據,但我們有記帳。這家也從不給發票的。)
用完請他們來換時,說用超過11個月,要再多收一筆檢驗費500元。
我們根本不知有這規則,只能默默掏錢。
後來怕又用不完於是改叫小桶10公斤。
在11個月之前用完了,請他們來換時又說沒有10公斤的,
於是換4公斤的(當初10公斤的400元,4公斤的竟要350元)。
我的疑問是,他都沒提到押金,到時如果我要退還這個4公斤的空瓶,
拿得回1500元押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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