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叫了一桶20公斤瓦斯,除了瓦斯費外又額外付一筆1500元押金。(沒給收據,但我們有記帳。這家也從不給發票的。)用完請他們來換時,說用超過11個月,要再多收一筆檢驗費500元。我們根本不知有這規則,只能默默掏錢。後來怕又用不完於是改叫小桶10公斤。在11個月之前用完了,請他們來換時又說沒有10公斤的,於是換4公斤的(當初10公斤的400元,4公斤的竟要350元)。我的疑問是,他都沒提到押金,到時如果我要退還這個4公斤的空瓶,拿得回1500元押金嗎?
ik0306 wrote:200%拿不回, 已...(恕刪) 台灣的瓦斯消費爭議好像一直都有,但政府都不解決。也很好奇為什麼民眾可以忍受這麼久。沒發票、不退押金、殘量不退錢、刁難、.....網路隨便查都是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