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房屋出租,年租6萬,但因親友房客常拖欠或短繳只收到1萬/年或更低,請問申報所得要報實收1萬? 還是契約6萬?另親友房客欲申請低收房租津貼每月5000元請問申報所得要報實收1萬? 還是契約6萬?謝謝PS因係家中長輩遺言要出租,就不要說解約或不租之類的,謝謝
joey888 wrote:請教各位房屋出租,年...(恕刪) 租金1萬收入 可扣43%折舊維修費用。實際課稅5700元。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有報稅(租金收入 才要設算抵扣43%費用)。如有不懂,問稅局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