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管委會決議將我車位上電燈拔除,是說要控制公電成本,除原本車道上多處電燈被拔除之外, 也有少部分車主被拔除(小弟就是其中之一),但並非所有車位上的電燈都拔除(就我所知,所有管委會的委員車位上的電燈都還在)
PS: (此決定非住戶大會上決議)
進度:
已跟主委反映,但少數委員不同意裝燈管於原來被拔除的位置上~
小弟只想維護自己權益,請問有何正當且有效的方式來要求管委會把我的燈管裝回來呢?
煩請各位大大給個意見~小弟感激不盡!
(PS:小弟管理費都正常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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