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非當事人,純粹想幫大姐問問而已!
這位大姐是我在工作時認識的,年約55歲,單身。
她的家庭成員:她,她弟弟的兒子、女兒,皆已成年。
她弟弟去年因病故歿,留有一棟透天,目前登記在這位大姐名下,仍有房貸約300萬!
近日這位大姐又找我聊起她家的房子!
她說她查過了,她家房子若賣掉約有1200萬,她年後想把房子賣掉,先把300萬貸款還清,剩餘約800多萬再拿400萬去當頭款,想買約1000萬的3房2廳的大樓,會買她姪女的名字,想說年輕人又是首購,貸個700萬分30年期繳,壓力應該會比現在輕一點!
這樣一來,她身上就可以有一點錢,工作不用那麼累了⋯⋯
她問我這樣好嗎?




她還說:
姪子工作有一搭沒一搭的,未來也不指望他能撐起這個家,所以房子會買姪女的名字,只求能留個房間給她哥,讓心性不穩定的姪子在外頭不如意時起碼回家時還有一個安身之處!
我聽這位大姐說完,我心裡是千千萬萬個問號❓
事情真的會這麼簡單嗎?
買姪女的名字,將來房貸誰要繳?
若姪女將來結婚了,這房子衍生的一堆問題⋯我實在不敢再想下去了!
這是別人的家務事,我實在無法給出什麼意見!
只是看這位大姐一直為了這事在煩惱,身邊也沒有人可以幫她,我只好當一個認真的傾聽者。
是說,大姐的想法可行嗎?
還是有其他的解決方法是我們沒想到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