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從何時開始…
台灣的大樓或社區管理費,
幾乎都是以你房子的坪數去計價…
仔細想想…
其實一點都不合理….
尤其是買越大坪數房子的住戶…
一模一樣的公設….
我買套房,你買三房兩廳….
我們享受著一樣的公設,坐一樣的電梯….
一樣的保全,一樣的管理模式….
可是我管理費只有付你的四分之一….
以公設比來講,一樣是30%,套房捐三坪出來當公設,三房兩廳的要捐12坪出來當公設…
這算奇異的現象嗎?
還是我自己的思考方式不對?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314245
覺得不合理
可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
提出方案, 表決修訂收費規範
想要住大一點卻不想負擔多一點管理費
或是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提出修改..
就像買台高排氣量的進口車卻只想付1500CC的稅金...
我用的道路都一樣,我開的高速公路也一樣..為什麼我要多繳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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