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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預售屋最後要代收瓦斯管路費

怪了109年7月簽約,建商交屋還要討這筆錢!
且這筆6萬多?合約又沒寫⋯


https://www.land.moi.gov.tw/upload/d1-202001210945151.pdf

https://www.kl-land.klcg.gov.tw/tw/land/406-94484.html

建商(賣方)於成屋買賣契約書上記載水、電、瓦斯管線費用需由買方另行負擔之情事,業已危害不動產交易市場秩序且侵害消費者權益!!

一、按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第2款規定:「成屋:指領有使用執照,或於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完成之建築物。」,成屋建造依規定有配置自來水、電力、天然瓦斯設備者,其興建過程中,當依該等設備圖說施工及埋設相關管線,俾取得建築使用執照,接通水、電、天然瓦斯。

二、 次按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9點第1款規定:「…買賣標的物之水電費、瓦斯費等費用,在土地、建物交屋日前由賣方負責繳納,交屋後由買方繳納…」,此規範係以自來水、電力、瓦斯配管已接通為前提,故消費者於簽訂成屋買賣契約時,應已完成該等管線配置及接通,且交屋後即可供居住使用。

三、 綜合前述規定,因水、電力、瓦斯管線是為成屋之一部分,故其總價款應已包含相關管線費用,不得再向買方另行收取。縱因(新)成屋係自預售屋階段開始銷售,其相關管線費用之收取,仍不應較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13點規定之負擔方式更為不利於消費者之約定。

四、 邇來發現部分建商(賣方)於銷售「成屋」時,將「成屋」部分項目(如:水、電、瓦斯管線)拆售,於成屋買賣契約書記載水、電、瓦斯管線費用由買方另行負擔之情形,消費者應於簽約前詳加確認買賣契約書記載水、電、瓦斯管線費用內容,以免侵害自身權益。
2022-05-22 4:36 發佈
511 wrote:
怪了109年7月簽約(恕刪)

瓦斯管線費用是建商替購買戶申請的費用.如果購買戶都不繳也是可以.交屋後沒瓦斯可用.最後使用瓦斯桶來用.
交屋前要交的一筆費用.大概是15萬左右(有的更多).多退少補.幾乎都是一樣.當初買的時候就應知道有這一筆費用.
kuan93 wrote:
瓦斯管線費用是建商替(恕刪)


瓦斯有分內外管,在預售屋建案基地範圍內建置的瓦斯管線,就叫作內管,這筆費用需由建商買單;從儲氣槽到大馬路上一直到預售屋建案基地外緣,這一段管線就叫瓦斯外管。

但是建商要內外管都我承擔這點有問題吧⋯⋯
kuan93

我沒聽過有分瓦斯內外管.或許可向政府相關單位申訴.

2022-05-22 8:16
台電!自來水公司!天然瓦斯公司!不會佛心到主動幫你配置水電瓦斯至新蓋大樓配電室或公共水箱內!
這些都是建商去申請才會來施工!去申請這些就會有費用的產生,由該建物全體住戶共同分擔費用!
所以有預收這些費用!因為這部分牽扯到各單位會勘報價!所以未申請前根本無法精算出精準金額!
所以採取預收(多退少補),大部分預收款中會包含過戶時買方要負擔的契稅,印花稅及代書費!
所以以上的費用是水電瓦斯外管的費用!至於建物內之水電瓦斯管(簡稱內管),現行法規沒有任一家建商敢跟你收!
合約有任何疑問!應該直接問締約方!或審視清楚!
以上是小弟個人認知!若有錯誤!歡迎指正!謝謝!
511 wrote:
瓦斯有分內外管,在預...(恕刪)


您找到的資訊是正確的,基本上住戶無須負責基地範圍內的管線費用。但建議先跟建商確認,收取的費用是否為僅為建築物基地範圍外的管線費,甚至也可以請建商出示瓦斯公司報價單確認喔。如果此建案原本位於管線未到達區域,則住戶會需要負擔本支管延伸費用。若仍有問題可找各縣市消保官會或內政部申訴。
511 wrote:
怪了109年7月簽約...(恕刪)


你一定是第一次買新房
台水 台電 中華電信 瓦斯管 汙廢水管,簡稱五大管線,這些管線都有外面管線到基地內的費用,簡稱外管,都是要建商去申請,等這些單位規劃路線才知道費用才有辦法報價。 大樓的受電室也要灌基礎座,上面變壓器,這些都是要上述單位報價才有辦法知道,領正式水電錶都還有水電單要花錢買。這些都無法事前就準確地知道多少。 如果要這麼計較,五大管線也可以不開挖,沒有竣工就沒有使照就不用交屋。社區可以大家都不要挖瓦斯外管阿,統一都用瓦斯桶就不會有費用。

搞清楚費用產生的原因,建商不差你一戶15萬的暫收款。 你可以買豪宅,高房價,全部都不用暫收款。
正常應該是沒有額外費用的,無論內外管,而且建商在銷售時應該就會說清楚建案是否有瓦斯管線可以使用(目前有些建案因為所屬位置的不同,可能會只提供電系廚具、熱水器)
老實說這一塊真的很靠北

外管不允許建商自行施工,一定要由政府指定廠商來施工圖利包商,

然後政府指定的包商施工完畢卻又跑去跟建商收錢,

老實說這種管線施工的技術門檻極低,

重劃區甚至外管早就在建商蓋之前就鋪好了,管線也開好預留對接口,

廠商只是過去把最後的管線接上去就能收錢,

照理講這種公共管線對接應該要由政府出錢做,就像台電台水一樣,

你有看過賣房子有人在跟你額外收水管和電路費嗎?
小時候村子第一戶要安裝室內電話,要價1萬多元,當時的月薪不到1萬.那個時候全村都靠那支電話連絡.應該是外線費用轉嫁到用戶,以前買房子時聽業務說巷內有6個住戶,有5戶要拉瓦斯管線,一戶不同意,最終沒有成案,建商已經先處理好瓦斯管外線再跟住戶分攤真是佛心.
溜溜子

我家申請電話,那時候是收17000元

2022-08-0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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